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因盜竊和吸毒已被兩次判刑、一次強制戒毒的無業人員高望,總想不勞而獲,其因無生活來源,又以可幫他人洗白徵信記錄為幌子騙取錢財。8月12日,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對這起詐騙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
經赫山區法院審理查明:家住益陽市赫山區岳家橋鎮蔡婆港村的無業人員高望,因犯盜竊罪於2009年10月被該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因吸食毒品於2010年8月被益陽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強制隔離戒毒二年。還因犯盜竊罪於2010年10月被該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三千元。2020年5月9日,肖某因個人徵信不良,無法從網上貸款,遂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被告人高望並互加了微信。之後,肖某又介紹朋友李某給高望。被告人高望謊稱能幫助肖某、李某洗白徵信記錄,以需要“手續費”為由從肖某處騙取現金4101元,從李某處騙取現金2260元,全部用於個人揮霍。5月26日,被告人高望被抓獲歸案。後其家屬已代為退賠兩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其諒解。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高望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隱瞞真相,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高望的家屬已代其向被害人退賠,取得被害人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據此,赫山區法院以被告人高望犯詐騙罪,判處其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一千元。
【來源:湖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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