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捕銷售野鴨上千只,18 名嫌疑人被訴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徐雲剛 潘長軍 記者 王曉宇)每年深秋,新沂河和燕尾港沿線濕地便會迎來許多從北方遷徙的野鴨在此繁衍、覓食。近年來,出於利益驅使,非法獵捕、銷售野鴨發展成了一條黑色產業鏈。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近日,18 名被告人因涉嫌非法狩獵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連雲港市灌雲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涉案野鴨 1000 餘隻,案值 7 萬餘元。

盜捕銷售野鴨上千只,18 名嫌疑人被訴
△ 查扣的野鴨

63 歲的徐某住灌雲圖河人,於 2017 年起開始販賣野鴨。徐某奔波於灌雲縣燕尾港鎮、灌西鹽場、連雲港徐圩新區、響水縣陳家港等地,鼓動當地居民捕捉野鴨,並以大野鴨每隻 80 到 90 元、小野鴨每隻 40 到 50 元的價格收購。" 從逮野鴨的人手中收購野鴨,再轉手倒賣賺點差價,我這屬於中轉站。" 徐某表示。

盜捕銷售野鴨上千只,18 名嫌疑人被訴
△ 民警現場查獲收購野鴨嫌疑人和涉案野鴨

盜獵者在新沂河入海口等人煙稀少的濕地淺灘,於一人高的蘆葦蕩裏搭起捕鳥的窩棚,當地人稱其為 " 鴨棚 "。" 鴨棚 " 處在兩個水塘中間的堤壩上,兩邊用繩子連接着設在水中的大網,大網下面繫着用來引誘其他鳥類的野鴨(俗稱媒鴨),其他野鴨一旦被吸引進入網中,盜獵者就拉繩子收網將其捕獲。由於不費事、來錢快,當地盜獵者便趨之若鶩,大量野鴨被肆意獵捕。

2017 年 11 月到 2019 年 9 月,徐某從王某、梁某等盜獵者手裏收購野鴨 1165 只,案值 7 萬餘元。在保證貨源的同時,徐某四處拓展銷售渠道,先後與養殖二代野鴨的高某、張某等人聯繫,向高某等 4 人銷售野鴨 920 餘隻。

盜捕銷售野鴨上千只,18 名嫌疑人被訴
△ 現場扣押的野鴨

據高某交待,養殖的二代野鴨由於品相不佳,行情不好,他先後 14 次從徐某和張某處收購非法狩獵來的野鴨 408 只進行配種繁衍,再將野鴨與養殖的二代野鴨混合在一起,冒充野鴨對外銷售," 這樣賣的價格相對高一點 "。

2018 年 10 月的一天,高某接到來自杭州蕭山區陳某的電話。陳某自稱也是搞野鴨養殖的,通過網上查詢全國各地有養殖證的養殖户,並選擇與高某聯繫,求購純生野鴨配種繁衍。雙方互加微信後,高某通過連雲港到廣州的長途大巴車帶貨、微信轉賬的方式,先後賣給陳某 370 只野鴨,陳某將收購來的野鴨進行配種後,全部宰殺零售。

盜捕銷售野鴨上千只,18 名嫌疑人被訴
△ 查扣的販賣野鴨車輛

2019 年 9 月 25 日 20 時,高某駕駛麪包車滿載從徐某處購買的 50 只野鴨,在途經灌雲縣洋橋農場時被當地邊防派出所民警當場查獲,警方順藤摸瓜又將徐某、張某等人抓獲歸案,其他 13 名涉案人員則相繼投案自首。

經對查獲的野鴨進行司法鑑定,分別為綠頭鴨、斑嘴鴨、綠翅鴨、羅紋鴨和白眉鴨,均屬國家保護的 " 三有動物 "。

日前,灌雲縣檢察院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徐某、張某、高某等 6 人被提起公訴,以涉嫌非法狩獵罪對其餘 12 人提起公訴。

(通訊員供圖)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160 字。

轉載請註明: 盜捕銷售野鴨上千只,18 名嫌疑人被訴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