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1萬到手八千幾天後卻被追債10萬 莒南警方偵破一起敲詐勒索案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鄧夢嬌 通訊員 徐向田 季新寶 臨沂報道

借一萬給八千,寫借條時卻讓寫十萬,並讓借款人寫一個收到十萬元錢的收據。你沒有看錯,出款人就是如此套路借款人:“沒事,以後你還可以用(借)錢”;而當借款人説用不了那麼多時,對方則稱先寫上十萬,以後可以隨時改。可是幾天之後借款人就接到了一個陌生人討要十萬元的“欠債”的電話……

現年23歲的朱某是一臨沂市某技校的學生,因為一些事情急需要一筆錢,於是便通過別人介紹與莒南縣洙邊鎮某村22歲的孫某欽認識了。孫某欽同意借給朱某一萬元,但聲稱利息是每天四十元,且得先扣除2000元的利息,也就是説只能到手八千。因為着急用錢,朱某無奈也同意了。可是在寫借款合同時,對方卻讓其寫一張十萬元的借據,面對一頭霧水的朱某,孫某欽解釋稱:“多寫點以後方便你再用(借)錢。”見如此大的數額朱某當即表示用不了那麼多錢,可對方卻一副無所謂的態度稱:“沒事兒,你先這樣寫上十萬,以後可以隨時改。”聽到如此解釋,朱某將信將疑地在借條及收據上籤了字。

孫某欽見朱某軟弱可欺,便想着在他身上好好地“賺”一筆。見對方輕易被騙寫了一張十萬的借條後,他又以各種説辭誘導朱某將其名下的汽車辦理車貸37800元,並以信用卡還款的名義將車貸款全部騙為己有。事後,孫某欽夥同他人以欲持欠條、收到條到朱某家要錢,到法院起訴的方式進行恐嚇,敲詐勒索朱某3萬元。

在接到報案後,莒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很快偵破了此案。6月14日,因涉嫌敲詐勒索犯罪,孫某欽及其同夥孫某琳被莒南縣公安局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655 字。

轉載請註明: 借1萬到手八千幾天後卻被追債10萬 莒南警方偵破一起敲詐勒索案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