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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洪雪)26歲的男子趙某應聘到一家醫藥公司上班第一天,便將公司客户資料偷出,並在網上銷售。趙某從中獲利5000元,但此舉卻給公司造成40餘萬元的損失。
9月8日上午,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獲悉,豐台法院進行公開宣判,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一審判處趙某有期徒刑3年,宣判後,趙某表示要上訴。
上班首日盜客户信息
法院查明,今年3月間,趙某在豐台區科技園北京某中醫藥研究院內,秘密竊取公司客户交易信息,並將竊取的客户交易信息向他人出售,非法獲利5000元人民幣。民警將趙某抓獲時,在其手機裏發現了16000餘條客户交易信息。
此前的9月5日受審時,趙某多次表示認罪、悔罪。
26歲的趙某高二輟學後外出務工,2009年來北京。2017年3月7日,趙某應聘到豐台區科技園北京康醫百年中醫藥研究院任職電話銷售員。該公司主要是通過電視購物營銷,出售各種皮膚病的藥品。
趙某自己是從網站上看到該公司的招聘信息,由於之前有過銷售的工作經驗,所以很順利應聘成功,當天就開始工作。“原來我做過銷售,知道有一個系統可以看到客户訂貨情況。”趙某説自己當天只是想看一下公司的銷售情況,“無意間發現系統管理員的權限密碼,於是我就用管理員密碼登錄後,發現能看到所有客户訂單信息。”對於自己一下子就試出了管理員的密碼,趙某説自己當時也不敢相信。趙某認為這些客户的訂單信息能賣錢,便開始下載這些客户信息,當天就下載了約2萬多條客户信息和7萬多條無效客户信息(只有電話號碼)。
行為暴露銷燬證據
第二天,趙某便用自己QQ號在多個QQ銷售羣聯繫到一個有購買意向的買主,二人通過電話聯繫後,對方稱趙某的2萬多條信息沒有價值,“他讓我偷點我公司當天成功訂貨的客户資源,他給我的支付寶打款兩次,每次2500元,我就從公司系統內偷偷下載了最近3天的成功訂貨的客户資源,大約200多條,然後通過QQ發給對方了。”趙某説這是自己第一次盜竊客户資料,之前在其他公司雖然也接觸過類似資料,但是沒有動過這個念頭。
2017年3月18日,公司發現數據被盜,並開始清查,趙某就沒再敢偷數據,並將存有數據的U盤扔到馬桶裏沖掉了,手裏保存的客户信息來不及刪除,被警方抓獲時作為證據提取。而兩次出售客户資料所得的贓款5000元,則已經被趙某揮霍掉。
聽到判決表示要上訴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瞭解到,法院認為,趙某違法國家規定,非法獲取公民交易信息1.6萬餘條,並向他人出售牟利,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經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依法應予懲處,鑑於趙某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且能夠積極賠償被害單位的經濟損失,與被害單位達成和解,得到諒解,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因此法院對其予以從輕處罰,趙某主動退繳違法所得5千元的情況,法院再量刑時予以考慮,並對其予以考慮,並對其酌予從輕處罰。
最終豐台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5千元。
宣判後,趙某表示要上訴,他告訴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此前他曾上網查詢,也諮詢過律師,認為自己最多會被判一年,而現在的3年的判決他認為太重,不能接受。
據承辦法官介紹,今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司法解釋明確了侵犯公民信息犯罪情節的界定,規定獲取、出售5000條公民個人信息的,屬於情節特別嚴重,將判處有期徒刑3至7年,因此斷定趙某的行為屬於特別嚴重,考慮到趙某的態度、退賠等情節,最終對其進行了判決,“目前,對於買賣、竊取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是要嚴重打擊的。”法官表示。
9月5日上午,趙某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在豐台法院受審,該案未當庭宣判。
而此前在開庭時,受害單位的負責人曾表示,偷賣公司的客户資料已經成為行業的潛規則,趙某到公司首日,公司對其的新員工培訓還沒結束,他就開始從網上下載了客户資料,“他當初應聘就是奔着我們單位的客户資料去的。”負責人説。
公司負責人:盜取客户信息成行業潛規則
開庭時,被害公司參與庭審,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今年3月15日,有客户投訴説自己收到的貨和他們在電視上看到的貨不一樣,公司因此就懷疑有人竊取了公司的客户資料,並搶在公司前面給客户發貨,“因為我們的貨是貨到付款,我們最近經常收到退單,所以我們就懷疑公司有內鬼。”該負責人説。
庭審結束後,趙某與前來旁聽的父母見了面。記者瞭解到,趙某的家境困難,為能夠獲得被害公司的諒解,父母到處借錢才湊了2萬元賠償了被害公司。此前在法庭上,被害公司的代表也表示了對趙某的諒解。
責任編輯:張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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