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黃震:比特幣價格再暴漲,的確該認真對待了

由 問成風 發佈於 綜合

  作者 黃震(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中新經緯特約專家)

  近日,比特幣價格曾在部分境外交易所驚天一躍,突破5800美元,換算為人民幣計價一度衝擊40000元大關。業內人士紛紛表示看不懂,一位比特幣從業者表示:“最近這個漲幅,我也看不懂了。”摩根大通公司董事長兼CEO傑米•戴蒙上個月曾指責比特幣是“騙局”,導致這種加密貨幣一度大跌。戴蒙在上週四表示,他再也不會討論有關比特幣的問題了。據稱比特幣價格暴漲已驚動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總裁拉加德上週五表示:世界各國央行和監管機構應認真對待數字貨幣。

  從全球市場的變化來看,我們的確到了應該認真對待數字貨幣的時候了!最近一個多月時間裏,比特幣價格大起大落,不僅讓人難以理解甚至難以置信。回顧一個月前,9月4日中國央行等七部委發佈《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公告》,ICO交易平台被全面叫停;9月14日比特幣中國宣佈停止平台上所有數字貨幣交易;9月15日晚火幣網、OKcoin幣行相繼發佈公告稱,即日起暫停註冊、人民幣充值業務,9月30日前通知所有用户即將停止虛擬貨幣交易,並將於10月31日前逐步停止所有數字資產兑人民幣的交易業務。一連串利空消息,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投資者形成巨大心理衝擊,比特幣交易價格持續跳水,迅速跌破20000元大關。然而,在中國宣告關閉比特幣交易平台不到一個月,比特幣價格出現逆轉。

  中國監管當局提示比特幣風險和叫停比特幣交易一度對市場影響非常大,那時中國比特幣交易量佔全球交易量較高,比特幣價格迅速應聲回落,這一現象好理解。可是為什麼中國叫停比特幣交易,俄、韓等國聯合參與打壓,比特幣價格卻再次暴漲?在比特幣價格報復性反彈刺激下,很多另類投資者心裏癢癢地在問,比特幣投資還有未來嗎?眼看比特幣交易平台清退的大限越來越近,場外交易也開始活躍,有人輾轉到境外平台或線下平台交易將有什麼風險?一系列新的問題已經或即將出現,需要我們加強分析研究和反思總結。

  比特幣可以視為一種數字資產或虛擬商品,但是,第一,不得宣傳比特幣是一種國家承認的貨幣;第二,不得過度宣傳炒作和投機;第三,不能用來支持ICO非法融資、資金傳銷和金融詐騙;第四,不能參與洗錢、逃税等非法活動。比特幣作為一種數字商品可以進行交易,關閉比特幣集中競價交易平台,並不代表禁止比特幣交易,只不過不能採用交易所集中競價模式進行交易了。在新技術支持下不採用集中競價模式交易,並不意味着比特幣交易不能在互聯網上用其他技術交易,如可能會使用P2P技術交易,還有一些比特幣平台開始把主要業務搬遷到海外。

  由於對於海外比特幣交易市場研究不夠透徹和準備不夠充分,中國的比特幣交易平台轉戰海外還需要進行選址調研和相關問題溝通洽談,不能貿然跑出去,以免陷入不必要的困境之中。現在一些比特幣交易平台還在籌劃和準備階段,並沒有完成搬遷,轉移到海外沒有之前預期的那麼快。我國與境外有關國家進行比特幣交易的有關問題的溝通協作還需要加強,特別是有的國家支持比特幣支付和比特幣競價交易,要避免部分比特幣投資資金隨着平台海外業務開展而外流。作為另類投資市場的比特幣投資者同樣應該注意做好有關海外市場的瞭解和風險防範措施,不能盲足追漲和跟風。

  這次境外比特幣交易市場價格再次暴漲,説明我國已經不再主導比特幣交易行情,相反,由於我國禁止ICO非法融資和關停比特幣交易平台,讓韓國、日本等比特幣交易市場迅速走熱。美日歐等西方發達國家和地區對比特幣的官方態度和處理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民眾繼續參與比特幣交易高漲的熱情。此外,動盪的國際政治格局加劇了人們對於未來不確定性的預期,比特幣在某種程度上如同黃金一樣被一些國家和地區視為避險資產。儘管繼中國之後,俄國、韓國監管當局表態封殺比特幣,但並沒有阻擋住比特幣瘋漲的步伐。因此,作為一種跨國經濟現象,比特幣交易市場還有諸多深層次的問題值得我們認真思考和對待。

  為什麼比特幣就像一個“打不死的小強”,甚至每次接受打擊後反彈更厲害,還會暴漲?究竟用什麼樣的方式來對待比特幣這種數字商品?用什麼樣的措施才是更加妥善的方式?我認為應考慮疏堵結合。

  根據疏堵結合的方案,我們可以考慮用無害化試點模式來處理比特幣及區塊鏈的應用產業發展問題,只要沒有對我國經濟社會造成實質性危害,可以引入監管沙盒模式對其進行觀察和實驗。我國已經禁止ICO首次發行代幣,使山寨幣可能帶來的非法融資氾濫得到抑制,比特幣以及區塊鏈的應用下一步將會以什麼方式對我國金融產生影響,需要我們進一步跟蹤觀察。對於數字貨幣、區塊鏈有關的政策措施,我們要放在當前變革時代的金融政策環境中綜合考慮和調整。

  在全球化時代,對於比特幣以及區塊鏈的應用等創新領域必須加強海外協調溝通。特別是應該加強與比特幣交易比較活躍和影響較大的國家的溝通與協調。所以,對於美日歐等發達國家和地區推出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政策措施和制度設計,我們應該加強比較研究,並藉助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金融穩定理事會和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等等來進行交流和協作,對於比特幣等數字貨幣交易市場的監管才可能取得更好的效果。(中新經緯APP)

  【專家簡介】黃震,中國互聯網金融創新研究院院長、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主要從事金融法、法律文化、公益慈善事業等領域研究。代表作品《我國商業銀行知識產權保護現狀與對策》、《民間金融及其制度重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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