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男子誤以為警察搜捕,逃避導致墜樓身亡!家人索賠64萬元,法院這麼判!

  聽到有人猛敲過道的不鏽鋼門,

  吸食毒品的男子誤以為是警察,

  在匆忙逃避過程中,

  他失足從三樓摔下,

  最後傷重身亡。

  家屬索賠64萬餘元,

  這個責任應由誰來承擔?

吸毒男子誤以為警察搜捕,逃避導致墜樓身亡!家人索賠64萬元,法院這麼判!
  近日,

  汨羅市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糾紛案

  案情回顧

  某物流公司所有的大樓經營着餐飲、住宿、娛樂等多項服務,其中三樓為酒店客房。

  2019年2月起,經承、轉租,朱某等三人共同承包了該大樓三樓西邊的8間客房,經營按摩服務。考慮到同樓層客房的承包人及經營業務均不同,便在三樓過道處安裝了一道不鏽鋼門,以作分隔。後因生意不好,朱某等人於同年3月17日停止按摩部的營業。

  2019年3月19日21時許,王某(墜樓人員)與張某約好去按摩部,張某找好友朱某拿了三樓不鏽鋼門的鑰匙,二人自行開門進入 涉 案房間吸毒。24時許,兩人開車將趙某接到房間,三人在房間裏玩手機、休息。約三、四小時後,突然聽到有人猛敲不鏽鋼門,三人以為是公安人員來抓吸毒,急忙逃跑。張某從樓梯往外跑,趙某去開不鏽鋼門時發現並非公安人員,遂發信息告知張某,並回到房間。張某收到信息後也回到房間。兩人都不知道王某在哪裏,張某打電話給王某未接,發微信未回。

  3月20日凌晨4時許,王某回電話給張某,告知自己摔傷。張某和趙某在一樓的門面前找到王某。此時,王某受傷躺地,意識清醒。王某稱,當時其準備爬到房間窗户外的隔道處躲起來,不小心從三樓摔下來。張某即拔打了120急救電話。3月20日7時30分許, 王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王某的父母以物流公司及同行的張某、趙某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及照顧義務,應對王某的死亡負責為由,向汨羅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共同賠償各項損失,共計64萬餘元。

  法院審理經過

  法院經審理認為,就物流公司而言,涉 案 房間已經轉租並已停止營業,王某、張某自己開門進入房間,其目的不是進行消費,沒有交納任何費用。此外,大樓內還有歌廳等其他營業場所,王某、張某 自行進入房間,物流公司未進行登記, 並不屬於其應盡的安全保障義務範圍,且未進行登記與王某墜樓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

  王某進行吸食毒品違法行為後,主觀上為逃避公安機關的抓捕, 想躲至窗户外。其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明知翻到窗户外存在危險仍爬出去,系自身主觀故意將自己處於危險之中,故王某翻窗墜樓並非房間業主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所致。房間業主對王某墜樓沒有過錯,應由王某自己承擔責任。

  就同行人員張某、趙某而言,張某、王某吸毒後以為遭遇公安機關抓捕,三人的第一反應是儘快逃跑。在逃跑瞬間,張某、趙某均無時間考慮顧及到他人。張某、趙某回到房間後,發現王某不在,撥打了其電話併發了微信。得知王某受傷後,立即撥打了120急救電話並送至醫院。故王某的死亡與趙某、張某的照顧義務沒有因果關係,趙某、張某對王某的死亡不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汨羅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駁回王某父母的訴訟請求。

  法官説法

  吸毒,本就是違背社會公序良俗,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的違法行為。

  王某吸食毒品後,誤以為遭遇公安機關執法,為逃避檢查,自行攀爬至三樓客房的窗户外,將自身至於危險之中,其吸毒行為和主觀上逃避執法的行為不應得到鼓勵和支持。其墜樓死亡雖令人惋惜,但應由其本人承擔自身行為的後果及相應責任。

  來源 | 湖南高院、汨羅市人民法院

  編輯丨歐陽伶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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