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公安海陵分局聞警而動、迅速反應
偵破一起高空拋物危害公共安全案件
6月26日晚8點多
公安海陵分局城南派出所接到警情稱
其在小區樓下主幹道散步時
突然一把菜刀
“砰”的一聲掉在了身前
值班民警立即趕到現場
發現是一把長約20CM的家用菜刀
刀片已摔斷
所幸沒有人員傷亡
警方立即展開調查
民警根據現場人員提供的信息
在確認大致拋物方位後
初步判斷為該小區3號樓住户所為
經走訪周圍住户
民警將目光投向29層住户李某
面對民警的訊問
李某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當時她與丈夫因瑣事發生爭吵並相互毆打
因擔心丈夫會對其使用刀具
遂將廚房裏的菜刀直接朝窗外扔了下去
7月9日
李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被海陵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高空拋物害人害已,作為住户,要養成文明的生活習慣,杜絕高空拋物,共同營造安全和諧的社區環境。如發現有人高空拋物,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不給嫌疑人掩蓋罪責逃避打擊的機會。
▍文章來源:公安海陵分局、法制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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