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提到童婚這樣的概念時,一定會覺得不可置信,畢竟在我國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都已經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了,更不要提婚姻。
在印度童婚卻是一個大家習以為常的現象。童婚所指的對象甚至小到三四歲,在印度古代法典中甚至提到女子在來月經之前就可以結婚,也就是説或許10歲以下的女孩就已經陷入了童婚。這樣的童婚極大地影響了社會的發展進步,在世俗領域也是不容的,更不要提對婚姻當事人造成的不可逆轉的傷害了,既然如此,為什麼印度還會存在如此普遍的童婚現象呢?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
很多人認為印度童婚起源於公元2000年前的吠陀時期。作為印度教常年遵守的一箇舊規,古代的摩奴法典中就明確寫道:30歲的男人要和22歲的幼女結婚,24歲的男子要和8歲的幼女結婚。甚至在一定時間內出現了,女孩4歲以後就可以結婚的説法,在印度教中甚至有人認為必須把女孩在未成年之前嫁出去,嫁的越越早父母越幸福,在死後也可以昇天,特別是在發育之前的女孩子,是父母死後能夠昇天的關鍵所在。這樣的愚昧思想一直到現在都還存在,這也是童婚存在的歷史文化原因。數千年來印度都遵循着這樣的一種童婚習俗,印度教經典所提倡的是他們所遵守的“金科玉律。
另一方面在印度童婚是最廉價的婚姻方式。在印度非常重視嫁妝,因為這關係到了家族的面子,每一個家族出嫁女兒的時候都要為其準備豐厚的嫁妝,否則整個家族都會蒙羞。
對於那些低種性的人來説,他們常常無法提供足夠豐厚的嫁妝,而沒有嫁妝就意味着這個家族沒有面子,女兒嫁過去之後也只能受到迫害。他們會選擇用童婚的方式來規避嫁妝問題,因為在印度教中,他們有一個專門為童婚定下的特別的日子,在這個日子中完成童婚儀式是不需要準備豐厚的嫁妝的,只需要作為教徒奉上一部分香火錢祈禱祝福。而在印度的農村,很多人就為了躲避嫁妝問題選擇了童婚這樣的方式,將自己的女兒作為財產隨意處置。
還有一方面則是印度的法律並不夠完善,雖然在1929年就正式通過了禁止童婚的法律,但是到現在童婚現象也沒有得到很好的改善。對於違法法律的童婚行為,也僅僅只是對於違法者處於15天的行拘或是1000盧比的罰款,實在是不痛不癢。另一方面印度是沒有法律形式上的結婚登記制度的,很多童婚都會選擇隱瞞年齡或暗地舉行儀式來完成婚禮,也很難讓行政管理抓到把柄。低廉的犯罪成本,讓童婚屢禁不止,甚至在有一些非常落後的地方,四五歲的小孩就已經舉行了婚禮,等待着十一二歲發育成熟後直接住進夫家,作為他們的奴僕,過完一生,而這些年紀極小的新娘,一輩子就被困在了夫家,就只能當一個生育機器幹着暗無天日的農活,和接受教育永遠都不會有關係。甚至在丈夫去世後還要穿上最廉價的布料,為其守寡一生。連法律都救不了他們,更不要説道德倫理了,他們的一輩子就生活在了童婚的陰影之中。
印度政府也不是沒有想過要解決童婚的問題,但是童婚問題説到底的兩個根源,一個是印度教文化中的男尊女卑,另一個就是貧困問題。這兩個問題一直都是印度根深蒂固且難以解決的問題,印度教帶來的各方面負面影響包括等級制度和不平等因素,到現在也沒有得到一個很好的處理,而作為印度管理者的往往都是高種族的,他們並不會將自己的孩子送到童婚的地獄中去,他們有足夠的文化教養和經濟基礎,能夠支持他們遠離這樣的簡陋習俗,他們又怎麼會來可憐這些低種姓的人呢,更別提這樣的改革往往會觸碰他們的利益?
另一方面的經濟問題就是更難解決了,印度的貧富差距巨大,並不能在有效時間內解決他們的經濟問題。經濟基礎決定上層的建築,作為上層建築的童婚問題自然也得不到解決。對於印度來説,這兩個根源性的問題不解決就永遠無法解決童婚的問題。
童婚,作為一個簡陋封建的社會制度,已經嚴重影響了印度社會的進步,是印度非常嚴重的社會問題,哪怕是現任總理莫迪也沒能逃脱。莫迪在16歲時也因童婚習俗迎娶一個13歲的少女,雖然雙方在婚後都拒絕了這樣的婚姻沒有實質,婚姻現在已經名存實亡,雙方都不再見面,但是可以看出莫迪這樣的家庭都無法躲過的印度教條,對於其他人來説就更難以擺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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