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新華網(文圖無關)
“暗網”也稱“深網”“不可見網”“隱藏網”,其最大特點是經過加密處理,普通瀏覽器和搜索引擎無法進入,且使用虛擬貨幣進行交易。有專家將互聯網比作冰山,人們通常訪問的網絡只是露在水面上的部分,而在水面以下,還存在看不見的“暗網”。
因為隱蔽,缺少監管,“暗網”充斥着大量的負面信息、違法信息。一名網友在“暗網”上找到了自己的個人信息,“感覺自己像個透明人”。
今年以來,上海、江蘇、廣東等地檢察機關連續辦理了多起利用“暗網”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案件。“暗網”這一神秘網絡,再次進入公眾視野。
所謂“暗網”,就是利用加密傳輸、P2P對等網絡等,為用户提供匿名的互聯網信息訪問的一類技術手段。“暗網”也稱“深網”“不可見網”“隱藏網”,其最大特點是經過加密處理,普通瀏覽器和搜索引擎無法進入,且使用虛擬貨幣進行交易。
“暗網”具有網站使用者和訪問者不可被追蹤的特點,有極強的匿名性和保密性。有專家將互聯網比作冰山,人們通常訪問的網絡只是露在水面上的部分,而在水面以下,還存在看不見的“暗網”。“暗網”是存活在黑暗裏的另一個“互聯網”。
“暗網”交易的個人信息無所不包
專業人員通過技術手段進入“暗網”中文交易論壇發現,裏面充斥着大量非法信息。“某某酒店開房數據”帖就位於論壇首頁的“數據情報類”欄目第一條。在其下方,還有“18萬股民一手數據”“12萬學生學籍(學校班級、姓名、身份證、家長姓名、電話等)”“電子商務(母嬰行業)500萬用户數據”等公民個人信息赫然在目。
除了“數據情報類”欄目,一些“暗網”中文交易論壇還有“服務接單類”“實體物品類”“技術教學類”“卡料CVV類”等多個類別,均為賣家發帖,買家留言進行交易。每條帖子下方,只允許用户和發佈者一對一對話,無法看到其他買家的留言,非常隱蔽。
一位辦案檢察官説,“暗網”上交易的公民個人信息非常廣泛,幾乎無所不包,人們能夠想到的個人類信息這裏幾乎都有,如銀行信息、購車信息、購房信息、貸款信息等,而且這些信息大多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郵箱、微信、財產狀況等,有的甚至還包括婚姻狀況、行蹤軌跡、個人受獎懲情況等,買家可根據需要自由購買,“暗網”儼然成了犯罪嫌疑人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集散地。一名曾瀏覽“暗網”論壇的網友説,“第一次進入暗網看到這些東西都震驚了”,此後,他還在暗網上找到了自己的個人信息,“感覺自己像個透明人”。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暗網”上的非法個人信息交易大幅上升,有不法分子利用非法獲得的他人信息進行網絡詐騙,向不明真相的羣眾出售所謂的“新冠疫苗”“新冠解藥”,有的還以社區防疫、慰問醫護人員為名進行網絡“集資”“募捐”等非法活動,許多無辜百姓上當受騙。最高人民檢察院披露,僅今年上半年,全國檢察機關起訴利用電信網絡手段實施的詐騙犯罪32463人,同比上升77.1%。
隱蔽性和追蹤難讓犯罪變得容易
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都普遍感到,相比較其他刑事案件而言,“暗網”案件辦理難度更大,投入的精力更多。一位辦案檢察官表示,“暗網”之所以吸引人,就是因為用户之間的通信高度加密,它允許用户匿名交談、共享文件。其中Tor瀏覽器和Tor服務器被廣泛使用。由於“暗網”通過大量中間服務器傳輸用户數據,傳輸信息只能由後續節點解密,因而“暗網”用户身份和IP地址很難被外界獲取,也就無法跟蹤相關用户。
有從事計算機行業的人士告訴記者,Tor瀏覽器堪稱是一枚能打開“暗網”世界大門的鑰匙,它在密碼學層面很難破譯。Tor瀏覽器就好像給用户戴了一張面具,用它瀏覽網站,沒人會知道其真實身份。
專業人士表示,“暗網”作為網絡用户身份的匿名化通信系統,不僅從網絡協議的改進、IP地址的動態化等方面進行技術偽裝,還會對用户內容信息進行加密,從而隱匿用户身份,讓檢測機構無法輕易獲取到用户登錄地址。
現實中,“暗網”之所以追查難度很大,主要因為“暗網”有三個特點。
一是“暗網”服務器隱藏很深。江蘇省如東縣檢察院員額檢察官宗曉麗説,“暗網”服務器均在國外,由很多台服務器構成一個“暗網”,只有通過特定的方法才可以連接到內網當中,而且,登錄“暗網”論壇需要多重網絡技術手段,且登錄後手機截屏功能無法使用。所以,“暗網”也可以理解為另一個不為人知的“互聯網”,“暗網”裏的任何信息都是匿名處理,加上服務器遍佈全球,所以目前追查難度極大。
二是“暗網”操作非常隱秘。人們所接觸和使用的互聯網,只是海面上的部分,即“表網”,而更龐大、更復雜的“深網”卻隱藏於大眾可觸及的範圍之外,這也是“暗網”的最大特點,它可以通過一種特殊的網絡協議,將每一個終端連接,但同時這些終端都沒有可確定的IP地址,而是通過“暗網”協議來傳輸,這也意味着很難追查“暗網”行蹤。
三是虛擬貨幣助推“暗網”野蠻生長。專業人士介紹,“暗網”起步於2000年,開始為大量非法信息傳遞提供便利,包括色情材料和盜版內容等。隨着Tor的發佈,“暗網”實現了徹底的匿名操作。2010年,Tor開始與虛擬貨幣結合,誕生了黑市。這些具有匿名屬性的虛擬貨幣讓不法分子在通過“暗網”購買相關“服務”時能夠繞開政府和銀行的監管、躲避相關機構的識別和跟蹤。
在廣東省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檢察官許麗看來,信息資源已成為社會的核心資源,個人信息更是國家、企業發展的珍貴資源。隨着網絡的進一步普及和發展,通過網絡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日益增多,公民個人信息、隱私需要全社會共同保護,公民信息如果被非法獲取,可能會造成被冒名辦卡透支欠款、不法人員前來詐騙、賬户錢款不翼而飛、個人名譽無端受損等,其後果不言而喻。
案件辦理存在“五難”
儘管“暗網”行蹤神秘,難以追蹤,對其實施監管確實存在很大難度,但任何行為只要有實施就會有痕跡,也總有捕獲的辦法。
近年來,網安部門和辦案機關經過不斷努力,摸索出許多行之有效的追查方式。如通過監控Tor等瀏覽器的下載信息順藤摸瓜,跟蹤“暗網”用户並監控其行為;創建“暗網”陷阱,對犯罪分子等用户開放,坐等違法犯罪分子入甕;由監管人員扮演成“暗網”用户進行卧底,深入虎穴,成功取證;建立“暗網”空間搜索引擎,完成對“暗網”入口、鏈接、內容檢測採集,對“暗網”交易數據進行跟蹤以及對“暗網”網絡結構及數據資源進行合理掌握等。
據公安部披露的數據顯示,2019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暗網”相關案件16起,抓獲從事涉“暗網”違法犯罪活動的犯罪嫌疑人25名,成功打掉了多個利用“暗網”倒賣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團伙。今年以來,檢察機關進一步加大打擊“暗網”力度,目前已起訴多起利用“暗網”犯罪案件。
記者也瞭解到,雖然近年來打擊“暗網”總體情況不錯,但隨着此類犯罪手段的不斷翻新,辦理“暗網”類案件特別是利用“暗網”買賣公民個人信息案件,在實踐中還存在許多難題,主要表現為“五難”。
一是偵查難。許麗説,“暗網”犯罪呈現出明顯的“脱域”特點,而且高度匿名化,是一種典型的非接觸式犯罪,犯罪分子通過網絡技術,可以隱藏在任何國家和地區,藉助軟件偽裝地址,大大增加了犯罪的迷惑性。所以,偵辦“暗網”技術類案件時,即使抓獲非法交易的下家也無法溯源打擊在“暗網”發佈非法交易的上家。
二是取證難。許麗對記者説,實踐中取證有兩個難點:一是交易頁面取證難。由於“暗網”鏈接和服務器不斷更換,因此交易過程電子數據無法取證;二是交易資金取證驗證難。由於無法鑑定比特幣價值和金額,所以只能憑犯罪嫌疑人供述以及購買比特幣的支付記錄印證,證據鏈相對不夠完整。“暗網”案件取證難有一點對基層辦案部門來説是共同的:由於“暗網”犯罪沒有界域,本地發現的犯罪線索可能要到全國各地去取證,這同樣給取證工作帶來很大困難,不光是人力、財力耗費問題,還有能否得到兄弟單位配合協助的問題,而且,有的證據還不在國內,需要跨境取證,難度很大。
三是公訴難。宗曉麗等檢察官説,“暗網”犯罪,一般單個犯罪的較少,順藤摸瓜一發現就是好幾個人連在一起。在一個案件中,有的犯罪嫌疑人是今天抓住的,有的犯罪嫌疑人是過很長時間才抓住的,多數犯罪嫌疑人並不是同時到案,但檢察機關起訴時卻要作併案處理,就是説,一個案子不管涉及多少人,檢察機關一般不是分開起訴的,而是作為一個案子一起進行起訴的,加上法律規定辦案有明確的時限要求,只要公安機關移送了案件,檢察機關就要在規定的時限內起訴出去。由於犯罪嫌疑人不是同時到案,這樣就給審查起訴工作帶來很大壓力,如果準備不足,很可能訴不到痛點,起不到應有的打擊作用。
四是管轄難。犯罪分子藉助網絡平台買賣個人信息,利用網絡支付工具轉移贓款,“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均區別於傳統犯罪,容易引起管轄爭議。
五是認定難。大多數利用“暗網”買賣個人信息的犯罪單筆數額並不大,有的報案几百元,多的幾千元,定罪處理比較困難。同時,認定處理上還有一難,就是關聯犯罪和共同犯罪認定也比較難。許麗表示,圍繞網絡犯罪已經形成了一條灰色產業鏈和利益鏈,其上下游犯罪涉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信用卡犯罪等多個犯罪行為,既可能多個行為損害多個法益,也可能一個行為同時損害不同法益。
“五難”在很大程度上困擾案件辦理,如何破解,一些專家學者和法律實務人士也在不斷研究探索。
協同打擊多方發力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劉品新今年6月在最高檢組織的一次相關研討會上表示,打擊如“暗網”式的新型網絡犯罪,重要的是解決司法證明難題。劉品新認為,應加強制度建設,在制定司法解釋時,對於區分犯罪與違法方面可引入基於大數據的“綜合認定”標準;推廣專家輔助人同步參與案件辦理制度;制定“電子證據審查規定”;發佈檢察官辦案證據指引,豐富相關的指導性案例;探索跨區域檢察院(互聯網檢察院)辦理此類案件的路徑。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江溯認為,要構建新型的合作機制。江溯表示,與傳統犯罪相比,此類犯罪具有智能性、隱蔽性、匿名性與跨國性等特徵,因此給我國刑事法帶來了許多嚴峻的挑戰。在這種背景之下,無論是刑事立法、刑事司法還是刑法理論,都應與時俱進,不僅需要完善公權力機關之間的溝通機制,而且需要強化公權力機關與私營機構尤其是大型互聯網公司之間的合作機制,倡導一種新型的“公私合作伙伴關係”。
除此以外,也有律師建議要抓住案件管轄權打擊“暗網”犯罪。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玲認為,境外此類犯罪結果發生在境內的,我國必須有管轄權。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關於辦理網絡犯罪案件適用刑事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網絡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這就是説,即使行為人在境外實施犯罪,而犯罪結果地發生在我國,我國也有權管轄。
還有學者和計算機專業人員認為,打擊“暗網”犯罪,要通過技術提升取證能力,可以配置較高的網絡環境,鏈接“暗網”網站,爬取網絡數據並認真研判,還可以懸賞徵集舉報犯罪信息、鼓勵知情人舉報等。
一些有辦案經驗的檢察官認為,打擊“暗網”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等犯罪,加強內外部的協同非常重要,只有各方共同發力,才能形成打擊合力,特別是要加強跨地域的協作配合,這樣才能遏制“暗網”犯罪蔓延的勢頭。宗曉麗建議,要着重從信息泄露的源頭上進行治理,“公民個人信息究竟是從哪裏泄露出去的,誰泄露的,要進行追查。一些掌握公民信息的行業要特別加強內部管理,嚴防失泄密發生。”許麗建議,政府相關部門要加強比特幣的使用監管跟蹤,做好犯罪預防工作。同時,要加強培訓專門的辦案人員,可從公、檢、法三部門中挑選部分人員進行培訓,增強這類辦案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總之,“暗網”雖然隱蔽,但終究不是法外之地,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極具社會危害性,必須依法嚴厲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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