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訊(記者 劉瀏)“孩子終於喝上了奶粉,我一定把他撫養成人。”6月17日,在蘇州市虎丘區檢察院接待室裏,看着檢察官捐款買來的24罐奶粉,來蘇務工的張建國含着淚連聲説着感謝。剛剛經歷家中人倫慘劇的他面臨獨自撫養週歲的孫子小千和上小學的女兒,檢察機關在辦案的同時,幫助他辦理手續認定小千為“事實孤兒”,還捐款募集了奶粉、尿不濕。
2月27日,張建國帶着兒子張強和兒媳陳歡一起來蘇打工,隨後,這對小夫妻被一家電子廠錄用並安排在同一車間。3月20日,因為受不了陳歡“和男同事説笑”,張強一時衝動,將陳歡殺害。4月2日,虎丘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其批准逮捕。
4月15日,檢察官得知,陳歡的兒子小千剛滿週歲,外祖父放棄撫養權,爺爺張建國雖願意養,除了揹負張強結婚時欠的外債和房貸,張建國還有一個讀小學的女兒,家庭狀況十分窘迫,甚至連小千的奶粉都買不起。小千成了無人撫養的“事實孤兒”。“對孩子的救助不能等、不能拖,檢察官要履行國家監護人職責,要聯動救助讓孩子幼有所依。”該院檢察長朱文瑞説。
隨後,檢察官多次聯繫河南平頂山民政部門工作人員,希望可以及時認定小千“事實孤兒”的身份。在提供證明材料時,張建國一家還是遇到了困難。“小千的認定需要判決書、死亡證明等,但是案件未結,屍體不能火化,一應材料全都沒有。”檢察官朱曉丹介紹。不僅如此,由於處在疫情期間,案件提審面臨困難,訴訟週期因不可抗力被延期。
案件訴訟有周期,困境兒童等不起!檢察官立即蒐集整理“事實孤兒”認定所需材料,提供張強被限制人身自由、陳歡死亡等案件材料,並出具情況説明,協助當地民政部門進行信息核查,希望可以儘早認定小千為“事實孤兒”。這一做法得到平頂山民政部門的支持。很快,當地社區街道開展實地核查走訪,4月29日完成對了小千“事實孤兒”的認定。案結後,再由檢察機關及時補充判決書、火化證明等材料。從5月起,小千每月可以領取基本生活補貼950元。
就在特事特辦認定“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同時,該院幹警積極捐款6000元,給小千買了24桶奶粉和6箱紙尿褲,還積極開展對小千的司法救助。“本案中,張建國既是嫌疑人的父親,又是孩子小千的監護人,能否救助?我們想聽聽大家的想法。”檢察官田玲麗決定召開一次公開聽證會。
6月10日,5名聽證員參加了公開聽證,他們詳細瞭解了案件始末和小千家庭的現狀,一致認同要對小千開展救助。“聽到你們給孩子捐款買奶粉,我們很感動,希望可以給孩子提高救助金額。”一名聽證員在評議中動情地説。隨後,該院通過綠色通道為他們申請了2萬元的司法救助金。
6月17日,在救助金的發放現場,張建國告訴檢察官:“14個月的小千剛會走路,幹活累了,看看孩子的照片就有精神了!”張建國打開手機相冊,照片上的小千虎頭虎腦正張開手臂笑着向前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