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借條,轉出去的100萬元還能要回來嗎?法院這麼判

在現實生活中

很多人礙於朋友、親屬面子

在發生借貸時不寫借條

一旦遇上了借錢不還的主

索要欠款就成了難事

湖南長沙市民週一山就出於朋友關係

借給了好友吳開開100萬元

沒料到對方居然不認賬

聲稱借款是還款

好在有證人出庭作證

才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沒有借條,轉出去的100萬元還能要回來嗎?法院這麼判

10日

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就公佈了此案例

提醒大家規範民間借貸

俗話説

親兄弟,明算賬

該打的借條還是得打

沒有借條,轉出去的100萬元還能要回來嗎?法院這麼判

週一山開辦酒店時結識了吳開開,一來二去成為了生意上的朋友。2019年1月,經鄭新民搭橋,吳開開向週一山借款100萬元。出於對朋友的信任,週一山將這筆錢轉到了對方銀行賬户上,當時並未進行任何備註。半年之後,眼見吳開開未按約定還錢,催款無效後,週一山遂訴至天心區法院。

沒有借條,轉出去的100萬元還能要回來嗎?法院這麼判

庭審中,吳開開的代理人表示,週一山與吳開開之間並不存在借貸關係。而是鄭新民欠了吳開開300萬元,週一山轉賬的100萬元其實是代鄭新民歸還的部分借款。

第一次開庭後,根據100萬元轉賬憑證,吳開開與鄭新民的聊天記錄等證據,法院無法確認原被告雙方是否存在借貸關係。第二次開庭時,當鄭新民作為證人蔘加庭審,事情真相變得明朗。

結合了雙方提供的證據以及鄭新民的證人證言,法院認定轉賬的100萬元是借款。天心區法院一審判決吳開開歸還週一山借款本金100萬元及利息。

判決後,雙方均未提起上訴,現已履行完畢。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538 字。

轉載請註明: 沒有借條,轉出去的100萬元還能要回來嗎?法院這麼判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