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至28日,由長三角三省一市政協聯合組成的民主監督調研組,圍繞“長三角區域污染防治協作機制落實情況”,先後前往上海市、江蘇省、安徽省、浙江省調研。上海市政協副主席李逸平、江蘇省政協副主席周繼業、浙江省政協副主席周國輝、安徽省政協副主席鄭宏參加。
在滬期間,調研組考察了黃浦區水環境治理情況、濱江公共空間建設情況;在蘇期間,調研組考察了洪澤湖水環境保護情況、淮河上下游污染防治協作情況;在皖期間,調研組考察了滁河污染防治情況;在浙期間,調研組考察了綠色石化項目、海洋潮流能項目等情況。
近年來,長三角三省一市持續推進水環境協同治理。在加強重點河湖協同保護方面,滬蘇浙聯合建立了澱山湖湖長協商協作機制。蘇州市吳江區、嘉興市秀洲區探索建立了“聯合河長制”。南京市溧水、高淳和馬鞍山市博望、當塗簽訂共治聯管協議,建立石臼湖及主要入湖河流聯防聯測機制。湖州市與無錫市聯合簽訂了合作協議,建立太湖藍藻防控協作機制。杭州市與黃山市啓動編制了新安江流域水生態環境共保規劃。在近岸海域污染協同防治方面,南通市政府與崇明區政府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共同探索近海海域污染整治、入海排污口清理整頓方面的共治之路。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長三角區域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今年1-6月,長三角333條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優三類及以上比例達到85.9%,無劣五類斷面。
同時,長三角區域全面推進生態環境協同監管。圍繞推進區域“一把尺”監管,三省一市共同簽署《協同推進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一體化工作備忘錄》。圍繞推進區域環保信用評價一體化,三省一市共同簽署了《長三角區域環境保護領域信用聯動獎懲合作備忘錄》,並建立了互聯互通的環保信用評價系統,與“信用長三角”平台對接交換相關數據,對企業開展實時信用評價,推動三省一市相關部門對嚴重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推動“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動懲戒措施落地生效。圍繞推進區域環境標準一體化,三省一市共同簽署了《長三角區域環境保護標準協調統一工作備忘錄》,統一執行國六油品標準、統一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並確定了長三角區域8項環境標準的統一立項。
在推進落實生態補償方面,江蘇省開展蘇皖跨省水環境合作補償,在長江流域滁河陳淺斷面率先開展試點。2019年向安徽撥付2000萬元生態保護補償資金。據瞭解,為了推動落實滁河跨界水體生態補償,江蘇南京與安徽滁州等地簽訂了聯防聯控合作協議,建立了上下游協調聯動機制,以生態環境部與兩省政府簽訂的“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確定的年度水質類別,作為補償參考指標。
在生態環境協同保護取得一定進展的同時,當前長三角污染防治壓力依然較大,在污染防治協作上,仍有不少體制機制問題需要解決。圍繞加強長三角區域污染防治協作,調研組提出多條對策建議。
圍繞加強太湖流域綜合治理,調研組提出,進一步加大太湖藍藻聯防聯控力度,健全藍藻預警、防控、應急協作機制,從水生態修復、建設區域智慧平台等方面,協同推進太湖藍藻防治;推進太湖流域的生態補償和聯防共治,探索建立區域生態治理市場化平台和生態項目共同投入機制,健全太浦河水環境協同保護長效機制。
圍繞加強近岸海域污染綜合防治,調研組提出,長三角省市協調國家相關部委,加快推進建立重點河口港灣陸海聯動、江海聯防的海洋環境污染綜合防治機制,推進入海污染源聯合監控、海洋環境聯合執法,在海洋污染治理、海洋生態保護與修復等領域廣泛開展合作協同治理;研究制定長江口(大江大河入海口)區域水質評價辦法。
調研組提出,要加快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建設,加快建立生態環境標準、監測監控、執法“三統一”制度,加強各類污染源、生態環境監管等領域的信息共享,加強跨區域、多部門的執法聯動,並在更大範圍內複製推廣示範區的成功經驗。
此次聯動民主監督由浙江省政協牽頭。下一步,上海市政協將進一步聽取政協委員、政府部門意見,形成並提交聯動民主監督(上海地區)報告,為長三角區域決戰決勝污染防治攻堅戰出謀劃策,供黨委政府決策參考。
文:政協頭條記者 劉子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