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LT1**0、魯LC7**B......被舉報!
千萬不要以為開車上路
沒有交警、監控錄像
就可以為所欲為
逆行、強行變道......
這些交通違法行為
可能被熱心網友
舉報!舉報!舉報!
如此逆行 “駛”不得!
8月16日下午,有網友發佈視頻,反映在嵐山區安東衞街道聖嵐中路車莊便民市場路段有出租車(魯LT1**0)逆向行駛,險些與他車發生碰撞,同時對交通參與者的批評指正置之不理。
8月18日上午,因駕駛機動車逆向行駛,違法駕駛人王某被交警嵐山大隊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並受到了嚴厲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變更車道影響正常通行
8月16日晚,有網友發佈視頻、圖文,反映在海曲路有車輛(魯LC7**B)變更車道影響正常通行。交警直屬大隊接到舉報後,迅速開展調查工作,並通知違法駕駛人潘某儘快接受處理。
8月19日上午,因駕駛機動車變更車道影響其他車輛正常通行,潘某被交警直屬大隊罰款100元,並寫下交通安全保證書。
實線變道、逆向行駛
8月17日下午,有網友發佈視頻,反映在山東路與昭陽路交會處,有車輛(魯L03**8)實線變道後又逆向行駛。
8月19日上午,違法駕駛人許某被交警東港大隊處以駕駛證記5分,罰款300元的處罰。
逆向行駛
8月17日,有網友發佈視頻,反映在雲海路與萃陽路交會處,有車輛(魯LPJ**2)逆向行駛。
8月18日上午,違法駕駛人王某被交警東港大隊處以駕駛證記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逆向行駛
8月18日,有網友發佈視頻,反映在旭陽路與鑫海路交會處,有車輛(魯LP6**8)逆向行駛。
當日下午,違法駕駛人潘某被交警東港大隊處以駕駛證記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8月19日,有網友發佈視頻,反映在山東路與日照路交會處,有車輛(魯LWP**7)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8月20日上午,違法駕駛人朱某被交警東港大隊處以駕駛證記2分、罰款100元的處罰。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條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規定,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1、行駛過程中壓線、越線、單、雙黃實線的。
2、在禁止停車路段、臨時或長時間停車的。
3、在不允許調頭的路段掉頭,禁止左轉彎的路口左轉,都屬於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禁止標線即地上的黃實線和禁止停車標示,壓上去即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4、交叉路口不按路面導向標線行駛在相應的車道,同樣屬於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日照公安交警提醒:
人人都是城市形象,處處都是文明考場。廣大駕駛人朋友們,千萬不要存在僥倖心理,你的交通違法行為隨時可能被羣眾舉報。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請從自我做起,從點滴做起,摒棄交通陋習,抵制交通違法,踐行安全出行,倡導文明交通,共建精緻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