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電 法國《歐洲時報》刊文稱,當地時間10月23日晚,歐盟國家的勞工部長就改革外派員工制度達成協議。在這個敏感問題上位居第一線的法國聲稱,“這是歐盟的一個勝利”。
文章摘編如下:
法國總統馬克龍大力主張改革歐盟外派員工制度,這是他的一項競選承諾。他今夏曾出訪東歐國家,曾因這個問題與波蘭等國領導人交鋒,引起關係緊張。歐盟各國達成協議後,愛麗捨宮表示:“這是歐盟國家間重新建立信任關係的重要一步。”
資料圖:法國總統馬克龍。
法國勞工部長佩尼戈女士此前在盧森堡參加了12小時的馬拉松談判,協議獲得了歐盟大多數國家的通過,她對這個結果表示高興。她説:“最終表決沒有出現東西分裂的局面。沒有贏家和輸家,只有歐盟勝利。”
歐盟28個成員國中,只有波蘭、匈牙利、拉脱維亞以及立陶宛反對這項協議,英國、愛爾蘭以及克羅地亞棄權,其他國家都表示贊成。
歐盟外派員工制度允許一個歐盟國家的勞工到另一個歐盟國家工作,當事人在自己本國內繳納社會保險徵攤金。
各國部長最終在外派員工的工作期限上達成了協議,即最多12個月,這正是法國的要求。但如果企業提出要求,根據接待國的決定,員工的工作合同期可延長6個月。
法國在公路運輸業方面不得不做出必要的讓步,因為不僅波蘭、匈牙利、捷克以及斯洛伐克等東歐國家,西班牙以及葡萄牙也擔心改革將對其本國的長途卡車司機造成不利影響。
歐盟仍預定對長途卡車司機實行1996年的歐盟外派員工舊法律,直到對有關公路運輸業的法律進行改革為止。
1996年,歐盟外派員工法律只規定外派員工的工資必須相當於接待國的法定最低工資。然而,2004年,歐盟東擴之後,10個新的成員國加入,這些國家的生活和工資水平較低,打亂了一些富裕國家的勞動市場,導致這些國家指責企業間的不公平競爭與“社會傾銷”。
2016年3月,歐盟委員會提出的最初改革方案,是把外派員工的工作期限限制為24個月,其主要目標是讓外派員工在“同樣的工作場所,享有相同的工資,從事相同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