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汽車網 行業頻道】近日,工信部發布了《2019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情況公告》,其中公告顯示,2019年度中國境內共有144家乘用車企業,有58家車企積分核算達標,而未達標的車企居然高達84家。
據悉,2019年度中國境內144家乘用車企業共生產/進口乘用車2093.00萬輛(含新能源乘用車,不含出口乘用車),行業平均整車整備質量為1480kg,平均燃料消耗量實際值為5.56L/100km,燃料消耗量正積分為643.43萬分,燃料消耗量負積分為510.73萬分,新能源汽車正積分417.33萬分,新能源汽車負積分85.53萬分。
其中,119家境內乘用車生產企業累計生產乘用車2001.75萬輛,平均整車整備質量為1461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實際值為5.53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積分為604.65萬分,燃料消耗量負積分為455.57萬分,新能源汽車正積分為387.47萬分,新能源汽車負積分80.50萬分。25家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進口乘用車91.25萬輛,平均整車整備質量為1905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實際值為6.28L/100km,燃料消耗量正積分為38.79萬分,燃料消耗量負積分為55.16萬分,新能源汽車正積分為29.86萬分,新能源汽車負積分5.04萬分。
根據官方公佈表格我們可以看到,其中達標車企中包括了: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保時捷(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中國第一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等。
而未達標汽車則包括:北京奔馳汽車有限公司、北京現代汽車有限公司、東風本田汽車有限公司、上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東風汽車有限公司等。
根據早些時候的規定,如果車企沒有滿足新能源的積分要求,將會受到暫停高油耗產品申報、暫停高油耗產品生產等處罰。不過車企可以使用本企業結轉的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積分、使用本企業受讓的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積分、使用本企業產生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和購買新能源汽車正積分這幾種辦法來抵償負積分。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6月1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還公佈了《關於修改〈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的決定》,對現有“雙積分”政策進行了優化,並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文:太平洋汽車網 熊睿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