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重貨車司機遭“敲詐式執法”,必須一查到底

據報道,因車輛超重,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司機劉某的貨車,被濮陽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扣留兩個多月。這兩個月裏,劉某先是被告知對其所有處罰全部按照頂額處理,後在同行指點下,他多次向相關工作人員“塞現金”,才最終被允許取回貨車。

超重貨車司機遭“敲詐式執法”,必須一查到底
與劉某同樣遭遇的邢某某等司機將2000元現金清點後,裝進一檔案袋中。圖片來源:紅星新聞

交通執法領域的腐敗現象,過去時有曝光,不過這篇報道揭開了讓外界更錯愕的黑幕。當地執法人員仰仗執法權收受賄賂,將罰款變成一門生意,從性質來講,這已經上升為“敲詐式執法”。

具體是如何收黑錢的呢?據報道,在查扣問題車輛後,執法人員往往按《河南省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條例》,開出最頂格的罰單。由於罰款額度太高,司機無力承擔,便只能通過私下送錢的方式打通人情關係,降低處罰標準。

比如有的司機經過塞錢後,處罰金額直接從原先累計的8萬元,驟降到一萬多元。在如此大的“價差”下,司機當然沒有多少選擇的餘地。

此事是通過司機的爆料而曝光,但當地執法人員的“敲詐式執法”,其實一點都不隱蔽。可以舉兩個細節:第一,司機送錢就在辦事窗口;第二,工作人員直接明確告知司機,幫忙處理罰款需要給錢,以及吃請、送購物卡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貨車司機將自己的遭遇發佈後,引來了很多共鳴。可見當地的執法亂象是持續已久。那麼該追問的是,身為公職人員的執法者,為何敢如此明目張膽地收黑錢?腐敗行為到底持續了多久?收到的黑錢和司機繳納的罰款,到底又流向了哪裏?

從司機的角度看,確實是不違法違規就不會被罰,然而對比來看,執法人員將手中的執法權變現,如此性質惡劣的尋租行為,對交通運輸秩序的破壞更嚴重。因為“敲詐式執法”衍生的腐敗成本,會進一步抬高運輸成本,逼迫司機超載超限運輸,造成惡性循環。

還得注意,從舉報內容來看,當地的執法腐敗,不僅僅體現為“敲詐式執法”。比如有司機表示,當時同行的多輛貨車,儘管普遍存在超限超重問題,但只有部分車輛被扣留,“沒被扣車的都是黃牛的和有關係的”。這裏所指的“黃牛”“有關係的”,到底是什麼人?

另外,這些交了黑錢和罰款的司機,在取車時,還得遭遇停車場的額外收費,收費項目包括開鎖費、代駕費、過磅費等等,可謂五花八門。然而這些收費項目,都是《河南省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條例》所明令禁止的。這是否意味着,交通執法部門和停車場,同樣有着隱秘的利益輸送關係?

就上述種種細節來看,如果爆料內容完全屬實,當地交通領域的執法亂象,可以説是系統性的,形成了涉及多方的完整灰黑利益鏈。既有的執法規定被視若無物,執法權變成了變相敲詐勒索的工具,其性質和負面影響都極為惡劣。

在聯名投訴舉報後,一些司機收到了濮陽縣紀委工作人員的詢問,然而至今還沒有下文。調查到底到哪一步了,有必要及時公開。另外,此事顯然不能停留於當地自查的局面,必須有更高一級的機構介入,一查到底,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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