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7月10日
【焦點人事】
國務院密集任命8名副部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7月10日消息,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
任命叢亮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任命劉烈宏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任命劉釗為公安部副部長;任命常正國為退役軍人事務部副部長;任命袁野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任命劉麗堅(女)為國家税務總局副局長;任命王春英(女)為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任命王京濤為國家保密局副局長。
免去聶福如的公安部部長助理職務;免去袁野的審計署副審計長職務;免去孟建民的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免去孫瑞標的國家税務總局副局長職務;免去劉烈宏的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十九大後“第三虎”張傑輝一審被判15年
2020年7月10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傑輝受賄案,對被告人張傑輝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六百萬元;對張傑輝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被告人:張傑輝(圖片來自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經審理查明:2001年至2017年,被告人張傑輝先後利用擔任遼寧省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鞍山市委書記、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及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或個人在企業經營、獲取貸款、項目用地審批以及職務提拔或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特定關係人,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上述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270782115億元。
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傑輝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張傑輝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依法懲處。鑑於其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線索,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對其減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張傑輝2017年1月出任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同年12月任上落馬,接受組織審查。2018年2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中紀委當時通報,張傑輝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毫無黨員意識,長期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特權思想嚴重,生活奢靡、貪圖享樂;違反組織紀律,為提任副省級領導幹部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且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長期賣官鬻爵,嚴重破壞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投資並長期持有上市公司法人股,搞權色、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一週縱覽】
省區市方面
黃世勇、劉宏武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副主席。
地市方面
費東斌任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委書記,黃士偉任黑龍江省綏芬河市委書記,隋洪波任黑龍江省伊春市代市長,李洪國任黑龍江省鶴崗市代市長,郭玉峯任內蒙古通遼市代市長。
央企方面
本週兩大央企同日調整總經理:吳永傑任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徐強任中國航天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高校方面
徐西鵬任華僑大學黨委書記,吳劍平任華僑大學校長。
反腐方面
省管幹部中,貴州六盤水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龍秋芳、黑龍江龍煤雞西礦業原董事長郝福坤、黑龍江大興安嶺地區行署原副專員包國榮3人接受審查調查。河北省紀委監委原第一紀檢監察室主任李繁東、四川省人民醫院原黨委常委、紀委書記馬昌禮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7月9日,十九大後海南“首虎”、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書記張琦受賄案一審開庭,張琦被控受賄1.07億餘元,當庭表示認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