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0日,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又一次中止吳忌寒要求變更法人的行政訴訟。
2019年11月20日,詹克團向海澱區法院提起決議效力確認之訴,請求確認由吳忌寒於2019年10月28日代表香港比特簽字作出的股東決定(委派吳忌寒擔任北京比特執行董事、免去詹克團原任執行董事一職)不成立。本案已於2020年1月8日由海淀區法院正式立案受理,又於2020年6月2日被裁定移送至北京市四中院審理。
此前,海淀區司法局於2020年1月31日曾做出行政複議決定,撤銷10月28日變更法人為吳忌寒的登記行為。且於2020年4月28日再次下達複議決定書,撤銷劉路遙法定代表人身份。
經在企查查查證,目前北京比特大陸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為詹克團。
在此前,2019年10月28日,由詹克團變更為吳忌寒,但從海淀區的1月31日的行政複議表明,已經撤銷了這一次的變更登記行為。
而今年2月12日,詹克團向北京市海淀區司法局提起行政複議,申請撤銷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變更,並恢復其為法定代表人。最終,4月28日,北京市海淀區司法局作出了撤銷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於1月2日作出的准予北京比特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的複議決定。
因此,從行政複議的裁定上看,比特大陸此前的兩次法人變更均已撤銷。
不過,從採訪的結果看來,吳忌寒與詹克團的鐵王座之爭仍無定果。
首先是行政複議一事,民商律師尹繼濤對媒體表示,第一,行政複議是行政體系內部的一種上級監督下級的行政監督行為。根據我國《行政複議法》的規定,有權對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比特大陸公司法人變更的工商登記行為作出複議決定的機關,只能是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或海淀區政府,海淀區司法局無權對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工商登記行為作出複議決定;第二,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屬於公司內部人事關係的變化,應遵從公司自治原則,只要比特大陸公司內部有關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決議是有效的,比特大陸新任命的法定代表人就可以代表比特大陸的意志,行使對內和對外的權利。
另外,金色財經還了解到:“第一,免除執行董事,如果這是根據公司章程選舉執行董事的話,執行董事的罷免必須經過股東會,而且要按章程的表決程序來才可以表決,所以這要具體看他們章程和執行情況才可以決定。第二,一般情況下設執行董事的公司的執行董事也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可能也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免除也是必須經過股東會選舉。具體情況要看這個公司章程的約定或者股東之間的約定,主要是看章程。北京比特大陸是單一股東的公司,單一股東作出的決定,理論上講,股東會的決定是可以免除的。”
至於吳忌寒未來是否還有機會奪回北京比特大陸公司執行董事暨法定代表人,金色財經將持續關注此事,為您帶來一線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