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企聯動保護電力設施

為防止電力設施外力破壞事件發生,保障電力線路安全和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日前,國網義烏市供電公司聯合義烏市公安局開展電力設施保護宣傳活動。

“你知道破壞電力設施屬於犯法行為嗎?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刑法》中有破壞電力設備罪、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在《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三條,損毀公共設施;第五十九條,違法收購廢舊專用器材……”在寧波交工佛堂互通上佛路段施工項目部的現場,羅警官認真地向施工人員宣傳保護電力設施相關法律知識。

據悉,臨安至蒼南公路佛堂互通段起點位於甬金高速佛堂互通南向接口,以高架橋形式向西南展開,施工區域內涉及義烏供電公司管轄的1條35千伏線路、12條10千伏配網線路,直接關係到佛堂鎮經濟發展和居民可靠用電的電力供應。

為嚴控外力破壞事件發生,着力營造安全、穩定、和諧的供用電環境,國網義烏市供電公司組織工作人員每日到現場進行線路特巡,與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通過及時加裝“天眼”監控系統,實現24小時在線監控,及時制止施工現場的不安全行為。同時,在義烏市公安局與義烏市供電公司電力設施安全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之際,聯合開展宣傳活動,切實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從根源上杜絕外力破外事件的發生。

據悉,此次宣傳活動主要分為3個部分。首先由義烏市公安局法制科龔警官對義烏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的成立及職責進行宣傳貫徹,並強調了該項工作的重要性及市公安局與供電公司對做好電力設施外力破壞工作的事前防範、事後處置工作的決心。羅警官對涉及電力設施的罪與罰進行了普法宣傳,普及了“過失犯罪”相關條款。

“相關電力設施外力破壞的處罰不僅僅賠錢了之,相關責任追究也是十分嚴厲的。”羅警官的話,給建設方、施工方以極大的警示作用。

隨後,供電公司對運維班組人員開展了理論知識培訓,對常見施工場景、安全距離、實際案例進行了展示宣傳。活動最後,運維班組人員與現場施工人員及施工負責人進行了現場交底提醒。

(陳姣姣 王巧 賈恆嵩)

來源: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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