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裁定戴耀廷行為不當但不足以構成解僱理由,家長怒了
(觀察者網訊)“非法佔中”發起人之一,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因“非法佔中案”被判刑16個月,香港大學去年就該事件啓動調查,決定其是否需要接受解僱的處分。據“東網”、“眾新聞”等港媒10日報道,港大教務委員會日前裁定戴耀廷一項行為不當的指控成立,但不足以構成解僱理由。
對此,多名身兼港大校友的前立法會議員10日批評戴耀廷教壞學生,懷疑港大姑息養奸,包庇戴耀廷,希望校務委員會本月底能作出公正裁決。政界人士則批評稱,港大“嘆慢板”(意為慢半拍),一直都在拖延包庇戴耀廷。
港媒“東網”報道截圖
據“東網”報道,港大去年成立了“探討充分解僱理由委員會”處理戴耀廷的去留問題,該委員會已把審議報告轉交教務委員會處理,而教務委員會日前也已作出裁決,認為其中一項行為不當的指控成立。據悉,戴耀廷曾出席相關聆訊,期間曾承認自己的行為令學校惹上麻煩,並就此致歉,預計報告7月底將提交至校務委員會審議。
報道指出,去年戴耀廷因“非法佔中案”被定罪判刑16個月後,有一部分港大校友及教職人員發起聯署,要求校方儘快將已被判罪名成立的戴耀廷解僱,以捍衞學校名譽。當時曾參與聯署的港大校友之一、前立法會議員蔡素玉10日表示,校方早該有裁決,認為保留戴耀廷的教職多一天,便會害死港大多一天,並直斥戴耀廷教壞學生,“早就應該被炒掉”。
香港團體“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則怒斥,港大在處理戴耀廷的紀律處分一事上“嘆慢板”,質疑港大姑息養奸和包庇戴耀廷,希望月底的校務委員會能作出解僱戴耀廷的公正裁決。他還表示,戴耀廷是經過詳細、公開和公平的審訊才被法庭裁決罪名成立並判刑,認為有案底的人士至今仍能保留教職,實在不恰當。
據香港《文匯報》11日報道,有不少家長代表認為,戴耀廷身為法律學者卻知法犯法,已毒害了社會和無數年輕人。香港優質家長學會總幹事奚炳松就表示,戴耀廷長期鼓吹“違法達義”主張,導致不少年輕人肆意做出暴力行為,“他實在不適合繼續任教”。
針對此事,港大發言人回應稱,校方處理人事事宜一向有着嚴謹公正的既定內部程序。由於過程涉及機密的個人資料,並需要確保程序的完整公正,學校不會就有關事宜作任何評論。
此外,近期戴耀廷本人也十分“活躍”,他策劃舉行反對派的所謂“立法會選舉初選”,希望反對派能在今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中取得超過35個議席,從而完全控制立法會,並主張否決財政預算案。
對此,一些香港市民走上街頭,怒斥戴耀廷及其團伙是“漢奸走狗”。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也表示,有關行為可能涉嫌違反《選舉條例》及香港國安法,提醒包括戴耀廷在內的有關人士切勿觸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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