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交滿15年後再交對個人有什麼好處?社保繳費原則中有一句話,叫着“多交多得,長繳多得”,這句話的總結並不是一般的廣告語,而是對於社保繳費原則的高度總結和概括。社保繳滿15年,最大的好處就是養老金可以大幅度增加,在今後國家調整養老金和死亡待遇時都會更有優勢。
按照社保法的規定,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達到15年,可以辦理退休,依法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但是很多人把繳滿15年作為繳納養老保險的一個終點,這種認識是完全錯誤的。其實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只是一個起點,這個起點就是辦理退休的門檻。達到了這個門檻,你就可以達到了辦理退休條件的標準之一,但是在辦理退休後,養老金是低還是高,這是由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來決定的。
繳費基數高的人,繳費年限短一點,可以彌補繳費年限不長的不足,相反繳費年限長的人,可以彌補繳費基數低的短板,但如果繳費年限比較長,繳費基數也比較高,那麼今後的養老金絕對是處於頂級水平的。社保繳費滿15年後再繼續繳費,我想這是提高我們退休後養老金待遇唯一的途徑。其實社保法並沒有規定社保繳費滿15年不能再繼續繳費,而是隻有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才屬於停止繳費的年齡。所以很多人在辦理退休以後,總是埋怨自己的養老金為什麼會這麼低?其實主要的原因就出在繳費年限只有15年。
養老金的計算分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兩個部分。為什麼要分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呢?這是和我們繳納養老保險實行的是兩個賬户相對應的。我們在繳納養老保險時,單位繳費部分是計入統籌賬户的,所謂的統籌賬户,就是這個錢屬於養老保險基金的,一旦交進去就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統籌基金的錢就是用來計發基礎養老金;個人繳費部分的錢是計入個人賬户,個人賬户的錢就屬於個人所有,永遠都是自己的,還可以依法繼承等,個人賬户的錢就是用來計發個人賬户養老金的。
基礎養老金的計算,是按照退休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歷年平均繳費指數工資的平均值來作為計發基數,每繳費一年發給1%的基礎養老金。比如辦理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8000元,我們歷年繳費基數平均下來是每月4000元,那麼二者的平均值就是6000元,每繳費一年基礎養老金的計發基數就是60元。如果你只繳費了15年,那麼你的基礎養老金就只有每月900元。如果繳費滿15年以後繼續繳費,每多繳費一年每月基礎養老金就會增加60元,如果多繳費了10年,基礎養老金就會增加600元,如果累計繳費25年,每月基礎養老金就是1500元,我想這個説法大家應該能夠看得懂。
從個人賬户養老金來看,假如平均繳費基數是4000元,每月計入個人賬户的資金就是320元,每年是3840元,繳費15年就是57600元,繳費25年就是96000元。如果僅僅是繳費15年,在60歲辦理退休,每月個人賬户養老金只有414元;如果繳費25年,每月的個人賬户養老金就應該是690元,比繳費15年的多了276元。
綜上所述,社保繳滿15年以後再繼續繳費,最大好處就是增加我們退休時的養老金,除了在增加養老金以外,以後每年國家調整退休養老金時,都是要與繳費年限掛鈎的,今後每月調整增加的比例會更大一些;死亡以後家屬享受撫卹金也是按照繳費年限計算的,繳費年限長的人,撫卹金也會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