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重磅|ST椰島舉報門續 舉報人稱實控人馮彪涉私刻公章
ST椰島公告稱,針對2019年度報告中浙銀渝富報表事項,ST椰島表示,不存在偽造浙銀渝富經營狀況、編造財務數據的行為。經廣東德辰多次索要,財務部門於4月通過快遞收到浙銀渝富蓋章的2019年年度會計報表及2020年一季度報表。公司據此完成了《2019年度報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的編制,並於8月24日提交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後進行披露。
針對2020半年度報告中浙銀渝富報表事項,ST椰島表示,今年8月,公司按計劃編制《2020年半年度報告》,浙銀渝富未能對公司提供其2020半年度財務數據。因此在半年報關於“重要聯營企業的主要財務信息”中進行提示:公司暫未取得浙銀渝富本年二季度財務報表,鑑於該公司規模較小,暫按該公司一季度財務報表列示。
對此浙銀渝富相關人士向財聯社記者回應稱,“ST椰島所謂的,‘財務部門於4月通過快遞收到浙銀渝富蓋章的2019年年度會計報表及2020年一季度報表’,並不是公司提供的,而是ST椰島董事長授意私刻的公章,因為兩份報表上面根本就沒有我的簽名,我正在考慮向公安機關報案。”
上述浙銀渝富相關人士稱,“2019年報和2020一季報馮彪(ST椰島董事長)通過私刻公章方式忽悠董事高管簽字,半年報的時候,很多董事高管察覺到了風險,紛紛辭職,所以馮彪沒有私刻半年報公章了。”
記者注意到,今年5月初短短的四天時間裏,公司的董事總經理雷立離職、副總經理羅雯離職,財務總監伍紹遠離職。深交所也留意到此次異動,向ST椰島發函問詢,要求離職的三位董監高(雷立、伍紹遠、羅雯)説明公司近期生產經營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未披露的重大風險事項。不過離職的三人表示,公司不存在重大風險以及未披露的問題。
而針對資金佔用一事,ST椰島在公告中稱,今年5月7日,公司收到浙銀渝富電子郵件發來的《告知函》,函件反映公司大股東違規佔用其資金。公司向大股東發函問詢,大股東回函稱不存在告知函中指控的資金佔用的行為。
次日,公司擬向浙銀渝富覆函回覆核實情況,隨即收到浙銀渝富郵件表示告知函系誤發,要求公司勿予理會。但在8月27日,再次收到第二次告知函(與第一次告知函內容基本一致),浙銀渝富將之前的説法推翻又重新提出指控。
對此,浙銀渝富相關人士向記者回應稱,“發函過程是這樣的,最早我是發了,發完後,他們來找我要求我撤了,協商把佔資款全部回我,我就同意了。他們還了一點錢後就開始耍賴,剩下的錢沒還了,所以我才重新發函的,但絕不是公司公告的那個樣子。”
有律師指出,“如果浙銀渝富説法屬實,馮彪(ST椰島董事長)私刻公章涉嫌刑事犯罪。”
對上述浙銀渝富相關人士説法,記者致電ST椰島採訪求證,公司董秘辦相關人士則表示,“就此前舉報內容,公司能回應的都在公告裏,新的內容請發送我們,我們看一下。”隨後記者將相關問題發送至公司郵箱,但截止發稿尚未收到回應。財聯社記者將繼續關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