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和父母們對着幹的種種行為,很大程度上是與父母的教育行為有關的,尤其是那些生活在控制慾極強的父母教育之下的孩子,這些行為出現的頻率會更高。父母們愛孩子,想讓孩子變優秀的想法是正確的,但往往採取的教育方式有誤,很多家長在孩子小時候就採取了控制的手段,“孩子喜歡書法,但我覺得學樂器好,因而堅持送孩子去學琵琶”,父母們總會用自己以為對孩子好的方式安排他們學習,決定他們的愛好。但是這樣的方式,孩子真的會樂意接受嗎?
答案其實是否定的,家長們一定要將自己的理念與行為模式強加給孩子時,其實就是對孩子的一種控制。而這樣的教育方式會產生兩種情況。
一種是孩子變得很叛逆,事事與家長作對。身邊有位朋友,她喜歡房間雜亂些,桌子幾乎擺滿了東西,因為她覺得這樣才有安全感。但相反,她的母親卻是個潔癖的人,所有的東西都要在固定的位置上,不擺得整整齊齊睡不了覺。可想而知,她的母親會以何標準要求孩子,而這也總是導致兩人發生爭執。但孩子堅定的自我信念,每次爭執最終折磨的只有她母親。
另一種是孩子變得拖延,答應得快卻做得慢。大姨家就是一個很好的實例:大姨是個温和的人,不會因為孩子不愛整理而與其發生爭吵,而侄子也因為厭倦了大姨的嘮叨,總會答應大姨的要求。但是答應後卻又不立即執行,每次都是答應得又快又好,但就是拖着不幹,因而他的身體壓根就不認同大姨的要求。
以上兩種情況,看起來波瀾不驚,但其實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受到的負面影響遠遠超過表面所呈現的。一旦被控制的事情放大後,他們會倍感制約帶來的痛苦。
那麼,父母們要怎麼做呢?
明智的父母是會尊重孩子,給予他們自己選擇的權利,讓他們切實感受到自身存在的價值,讓他們懂得自尊自愛。而這裏談及的讓孩子有選擇的權利並非指代放任,而是家長們要用正確的方式去引導,例如:孩子老是因為賴牀而遲到,家長們不要以責備的教育方式進行,而應告訴孩子“爸媽知道你太累,所以起晚了,我們理解你,多睡一會兒會更舒服”,而後再説“但是我們也不能總是遲到,要不今後我們晚上早點休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