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買狐狸當寵物 性子兇殘臭氣沖天父母無奈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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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南省景谷縣一年輕男子買了只狐狸在家當寵物養,臭氣沖天惹惱了父母后報警。8月25日,西雙版納森林公安局向澎湃新聞證實,目前狐狸已被森林警方暫時收容。

  8月23日上午10點15分,雲南省景谷縣森林公安局接到王姓市民的舉報電話,稱兒子一個月前在網上買了個寵物,身上散發出一種異味,脾氣比較烈,考慮到安全問題,希望森林公安來幫忙處理一下。

男子買狐狸當寵物 性子兇殘臭氣沖天父母無奈報警

  景谷縣森林公安局將該雜交狐狸暫時收容。截屏圖

  接到王某的報警電話後,雲南省景谷縣森林公安局民警立即趕到了王某家中。民警初步鑑定,該寵物是一頭雜交狐狸,生性兇殘。目前景谷縣森林公安局已經將該雜交狐狸暫時收容,下一步計劃將其移交到普洱市野生動物救助中心或者其他的野生動物保護站。

  經民警瞭解,一個月前王某的兒子在網上購買該狐狸後在家當寵物養,逐漸長大的狐狸顯露了野性,家裏經常被狐狸翻得亂七八糟,重要的是家中瀰漫了難聞的氣味,經父母多次勸説無效後才報警向森林警方求助。

  雲南省景谷縣森林公安局民警表示,現在人們飼養寵物的的種類越來越多,其中不乏一些野生動物,雖然新潮,但是存在着違法以及危害健康的風險,害人害己。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許多私人餵養的蛇類和蜥蜴等都屬野生動物,如巨蜥和鱷魚都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擅自飼養屬於違法行為。此外,這些野生動物大多沒有經過免疫,很可能會對市民健康造成傷害。與此同時,有些動物野性未變,可能會攻擊人類,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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