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召回熱水袋 背後真相是這樣簡直驚呆了

  網店召回熱水袋,背後真相是這樣簡直驚呆了。9月13日晚11點,K9502次列車從成都火車北站駛出。卧鋪車廂內,22歲的錢志文不時盯着手機,手指快速在短信框內敲下一串文字,然後點擊發送。短信的另一端是他兩年前的一名客户。

  “終於又解決一個。”發完短信,錢志文長舒了一口氣。2014年,在江蘇讀大二的錢志文通過微信網店賣出了58個熱水袋,今年8月份,他從一則新聞上獲悉,自己當時售出的熱水袋屬於國家禁止銷售的電極式電熱水袋,極易引發安全事故。之後,他開始主動聯繫買家一一退款召回。

  除了已通過短信或電話與客户達成退款外,他已跑了北京、吉林、湖南、四川等地,“上海去過一次,但還有個客户沒搞定,得再去一次”。

  錢志文稱,整個召回退款過程已花費約5萬元,而當時賣熱水袋所賺僅1000多元。目前,已收回30來個實物。“等到顧客的部分搞定後,我會找熱水袋生產廠家進行索賠。”

  成都商報記者 杜玉全 顏雪 攝影記者 陶軻

  A

  專程來四川

  只為追回缺陷產品

  來四川之前,錢志文給成都商報打了個電話,希望記者陪他走一趟:“主要是我單獨去的話,(客户)會把我當騙子。”

  13日中午,列車到達成都東站。來不及吃午飯,錢志文就和朋友小曾、成都朋友小謝馬不停蹄地趕往訂單地址——龍泉驛都東路的藍天小區。在該小區,錢志文通過保安找到了買家王小姐。

  敲門幾聲後,王小姐緩緩開門,聽到錢志文的解釋,她有些不敢相信這個人真的會來找她,“最開始我以為是騙子,加上熱水袋丟失了,本身也不想介入。”

  王小姐説,2014年11月份購買了這個熱水袋,使用時並沒出現問題,但已不知放到哪裏去了。她印象中,今年8月初,錢志文開始給她發短信,後面還打了幾次電話,“我當時覺得事情很小,甚至一度以為是詐騙。其實幾十塊錢真的不重要,但他從江蘇跑過來還是挺意外的。”

  當天,通過協商,錢志文與王小姐簽署免責協議。協議約定,王小姐不能再使用該熱水袋,否則出事自己擔責,同時錢志文退還60元貨款。

  在與王小姐退款成功後,錢志文又購買了前往巴中的火車票。晚上11點,火車從成都北站出發。在前往巴中的途中,錢志文始終沒有睡意,一邊與其他買家發短信聯繫召回事宜,一邊又擔心難以見到巴中的這位買家杜女士。

  不想,他的擔心果然成真了。9月14日,錢志文來到了杜女士的上班地,等候許久,才從門衞處得知,單位已經放假。錢志文説,他此前多次嘗試與杜女士聯繫,但無論短信、電話還是微信,都沒能與杜女士達成召回退款事宜。當日,受錢志文的委託,記者與杜女士通了電話,電話中,杜女士表示自己並不在巴中,同時表示事情太小且已經無法找到熱水袋,希望錢志文不要再打擾她。

  “沒想到趕到現場,還是無法見到人。”對於結果,錢志文有些無奈,“但人已經來了,不能就這樣直接離開呀。”最後,他給杜女士留下一封信,並將錢放進信封,託門衞轉交。

  退錢真不易

  一次次被認為是詐騙

  四川之行只是錢志文召回路上的一個縮影,事實上他的召回歷程可謂困難重重。

  在錢志文的手機裏存放着58張訂單截圖,這是他需要召回的所有訂單。最初,他會按照訂單上留下的電話號碼,給每一個買家發去短信,説明自己的用意,但回覆短信的人寥寥無幾,“只有幾個人回覆了短信,回覆的人中又有幾個是質疑我是騙子的。”接着,他又給買家打去電話,但還是因被認為是詐騙而屢遭失敗。

  “有些買家在説明情況後還算配合,但覺得事情太小沒有必要,有的買家則直接掛斷電話或一直不接。”錢志文説,經過多次的反覆聯繫和溝通,58個訂單才陸續開始得到回應,“但仍有12個單子的客户一直聯繫不上或完全不配合。”

  私底下,錢的朋友小曾把這12個人稱為“釘子户”。這些“釘子户”除了離他近的江蘇和上海外,還有距離遙遠的北京、吉林、湖南、四川、雲南等地。要拿下這12個“釘子户”,錢志文決定上門探訪。

  8月初,錢志文去了離家較近的江蘇常州和上海,“解決了”4個用户。從9月6日開始,錢志文又先後去了北京、吉林長春、湖南長沙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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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衷很簡單

  “如果引發事故我會不會擔責”

  錢志文介紹,2014年年底,自己在江蘇常州一高職院校讀書時開始開網店賺零花錢,主要是販賣球鞋、衣服之類,店裏也賣熱水袋。和實體賣家不同,錢志文不用選貨、進貨、發貨,一旦有買家下單後,直接從另一家網店下單發貨,賺取其中差價。熱水袋售價為60元、160元兩種價位。

  今年8月份,錢志文在上網時,看到了一則新聞,“大意就是浙江一個女孩在使用電極式熱水袋時面部被炸傷——當時我才發現,我銷售的就是炸傷女孩的那種電極式熱水袋。”錢志文看到的新聞中,當事女孩全身5%的皮膚深Ⅱ度燒傷,面部有毀容危險。

  再上網一查,錢志文才知道,早在2010年11月,國家質檢總局開始實施的《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儲熱式電熱暖手器的特殊要求》中明文規定,禁止銷售極易引起安全事故的電極式電熱水袋。

  “我的電極式熱水袋是2014年銷售的,肯定不合規。如果引發事故怎麼辦,我會不會擔責?”錢志文心裏漸漸升起一個想法,召回並退款這58個熱水袋。

  對於錢志文的想法,一開始,並未得到好友的支持,尤其是好朋友小曾,在小曾看來,這個舉動就是“有病”。小曾覺得,“在購買熱水袋的時候,難道顧客自己沒有判斷力嗎?何必那麼麻煩。”

  採訪時,記者也表達了跟小曾同樣的疑問。對此,錢志文稱:“在我的觀念裏,我賣這個東西有問題,我召回是應該的,我為此的花費,然後找廠裏(索賠)也是完全合理的。”

  錢志文表示,自己家庭條件一般,在學校擺過地攤,在宿舍開過小賣部,然後做代理,長久以來受家庭環境影響以及後來的生意影響,才會堅持要去做這件事。

  錢志文稱,去年畢業後,他一直在做網店生意,召回的花費,主要來自於此前自己攢下的積蓄。

  從一張張火車票和機票上,記者還原了錢志文的“召回”路線圖

  9月6日晚,火車,常州到北京

  9月6日晚,錢志文坐上常州到北京的火車,試圖找到北京一所高中的學生用户。錢志文介紹,在尋找這位買家時可謂一波三折,“先是門衞不讓進,之後聯繫學校辦公室,對方説會幫忙詢問但一直沒有迴音,後來我們還去了派出所希望警察能夠幫上忙,但也一樣沒有結果。”最終,錢志文和女友印刷了800份傳單在學校外發放,才聯繫上這位買家,並最終退了款。

  9月9日晚,火車,北京到長春

  9日晚,兩人坐火車趕往吉林長春。這位買家60來歲,此前短信電話都沒有回覆,找到住址後,房子正好在裝修,還好現場有一位買家的親人,這才與對方通上話,但電話中沒説幾句就被掛斷了。“她一直堅信我是騙子,我們通過支付寶分多次給她轉賬,每轉一次賬就在留言框裏打一段話,才把事情説清楚。”

  9月10日,飛機,長春到長沙

  10日,錢志文乘飛機趕到湖南長沙,“在長沙的這個買家姓孫,我換了3個號碼才找到她,她開始以為我是騙子,後來同意在保衞處跟我見面。”長沙買家孫小姐對此事記憶猶新:“今年9月份賣家找到我時,我確實很驚訝,我甚至不記得是好久買的。”孫小姐告訴記者,“當時我還以為是騙子,直到他找到當地電視台記者陪同前來,我才相信。”相較120元退款,孫小姐更看重背後的意義,“現實生活中像這樣的人太少,講誠信和責任感,非常難得,值得提倡。”

  9月12日,火車,長沙到成都

  到目前為止,錢志文透露,12個“釘子户”已經解決了11個,收到的熱水袋實物已有30個左右,整個召回過程已花費約5萬元。對於下一步打算,錢志文稱,“等到所有顧客都搞定後,我會找熱水袋生產廠家進行索賠,我並不是要去敲詐廠家,到時候會通過司法程序,該賠多少是多少。”

  對/話/召/回/者

  “如果都這樣,可能就不存在產品質量問題了”

  記者:召回的成本很高,最後的回報可能很少,有人覺得這有炒作嫌疑。

  錢志文:錢志文這個名字你搜一下,全國有數千數萬。如果只有一個錢志文,他們(客户)找這個人買東西,那叫炒作。但全國那麼多錢志文,炒作也是給這個羣體炒作,不是我一個人。有做老師的、做律師的、彈鋼琴的,他們知道是哪個錢志文?

  記者:你就是把這些分散的東西集合起來,然後去找廠家索賠。那直白地講,你的目的就是索賠?

  錢志文:不是這樣。怎麼講,通常一個人比如説,被車撞成幾級殘疾了,你去索賠,假定是50萬元,法院判多少,也不是你要多少就是多少。那我做這件事花10萬,你覺得我能找他們要得到10萬嗎?就算我要到10萬了,那我這段時間,在外邊耽擱的生意,那也是我的損失。

  記者:沒有經濟利益?

  錢志文:一般來説,我心裏期望值,我花了10萬,能夠賠到三五萬已經很好了,通常也就是三五萬。

  記者:為什麼一定要這樣做?

  錢志文:每個人性格不一樣,我覺得做完這件事,我對得起自己良心。你放那裏不做,我對不起自己良心,我心裏不踏實。這就是一個很簡單的事情。

  記者:那你以後做其他事是不是也會這麼在意?

  錢志文:是啊,吃一塹長一智,這次栽了跟頭下次就不會了啊。

  記者:這也不算栽跟頭呀。

  錢志文:每個人標準不一樣,我認為栽跟頭了;每個人標準不一樣,所以我做這樣一件事;每個人標準不一樣,所以人家覺得沒栽跟頭我覺得栽了。

  記者:你是什麼標準?

  錢志文:我覺得對得起客户,對得起自己良心,讓客户説這錢花得值,不是説被坑了。

  記者:如果每個商家都這樣想就很好了。

  錢志文:我相信以後會越來越多的,我只是一個個體,但以後會有很多這樣的人,如果都這樣,社會上可能就不會存在什麼產品質量問題了。

  記/者/手/記

  我們需要更多負責任的賣家

  跟一般人認為的一樣,兩年過去了,且僅僅是幾十元的東西而已,卻要花費數萬元來搞召回,這人不是太“高大上”就是太過“雷鋒”,或者“用意不純”。然而,事實上就有這樣的人。

  在錢志文看來,賣出去了不合格的產品,召回只是對客户的負責,而向廠家索賠也是自己的權利。他不迴避自己的索賠意圖,但也並不是漫天要價,“法院判定多少就是多少”。他只是一件產品從生產到銷售再到客户手上這個過程中的一環。而他“得不償失”甚至“偏執”地召回,只是想守住自己這一環上的責任。

  如他所言,“如果都這樣,社會上可能就不會存在什麼產品質量問題了”。而我們,期望看到更多這樣的召回,希望看到更多負責任的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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