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電 據外媒報道,韓國前總統朴槿惠的一審羈押期限截至本月16日,韓國法院很可能在13日前決定是否延長羈押朴槿惠。
當地時間2017年5月25日,韓國首爾,韓國前總統朴槿惠被押送至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接受第二次公審。
首爾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2庭10日上午開庭聽取了關於羈押延長必要性的辯論,檢方認為,從以往出庭表現來看,朴槿惠獲釋很可能影響案件正常審理。
檢方還指出,本案多名重要證人曾在朴槿惠執政期間聽命於她,朴槿惠還在任內掌握了涉案企業內情,有必要延長羈押防其施加影響力唆使翻供或毀滅偽造證據,以便儘早揭示擅政門真相併問責。
三星集團副會長李在F向朴槿惠及其親信崔順實行賄433億韓元(摺合人民幣約2.49億元)等罪名成立,一審獲刑5年。
辯方則反駁稱,關於樂天、SK集團的受賄罪狀曾列為批捕依據,且已基本完成審理,無法成為重複逮捕的依據。辯方還稱,主要證人已經作證,相關物證已提交法院,並無毀滅證據之虞,從常識判斷,朴槿惠沒有潛逃可能。
審判長表示,如果決定延長羈押,將適用潛逃、毀滅證據等一般拘禁標準,審判長還問朴槿惠是否有話要説,朴槿惠只搖頭作答。
報道指出,如不延捕,朴槿惠將於17日零點恢復自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