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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寶涉虛假宣傳被罰款300萬 王老吉與加多寶之爭要到何時?

由 鍾離黎明 發佈於 綜合

新聞閣訊:王老吉27日召開發佈會通報稱,北京高院判決加多寶廣告“10罐涼茶7罐加多寶”廣告數據不實,涉及虛假宣傳,駁回加多寶上訴,維持原判。

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27日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北京高院日前對王老吉起訴加多寶“七連冠”廣告語虛假宣傳案做出了“駁回加多寶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這是2012年廣藥集團勝訴王老吉商標仲裁案後,王老吉和加多寶一系列糾紛案件迎來的第一個終審判決,敗訴方加多寶將為“七連冠”廣告語付出300萬元的賠償。

近日,加多寶推出全新廣告《傳人篇》,熱播於多家高收視率電視台。但據專業人士對相關情況的調研分析,該廣告同加多寶之前的“中國每賣10罐涼茶 7罐加多寶”廣告一樣,屬於虛假宣傳。

據悉,加多寶《傳人篇》廣告以王健儀為代言人,再次炒作王健儀的“傳人”身份,以證明自己擁有正宗秘方。《傳人篇》廣告詞為:“我是王澤邦第五代玄孫王健儀,我在90年代已將祖傳涼茶秘方獨家授權給加多寶!喝正宗涼茶,請認準正宗配方,怕上火請喝加多寶。”

但據專業人士的分析,廣告中的時間點“90年代”是個模糊概念,若真簽有授權書,為什麼不直接公佈年份?並且根據對90年代的相關案件進行分析,即可得出王健儀不可能在90年代就將配方交給加多寶。

王健儀曾經是香港王老吉國際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她生產的王老世家涼茶,外包裝裝潢很像中國的王老吉,在中國大陸的銷售時多次被原來生產王老吉涼茶加多寶公司在國內投訴。如果按照《傳人篇》所説,90年代已經獨家許可給加多寶,當時就不可能被加多寶投訴,更不會被工商局查處,這不符合正常邏輯。

 

加多寶“銷售七連冠”廣告語終審被判虛假宣傳

 

  據悉,包括改名案、怕上火案、紅罐裝潢案等,王老吉與加多寶有多個官司正在審理中,王老吉共向加多寶索賠近50億元。目前已開庭的案件加多寶均敗訴,王老吉已經勝訴10起案件。

  2014年12月,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定“加多寶涼茶連續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連續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涼茶榮獲中國罐裝飲料市場‘七連冠’”等廣告宣傳語,由於在表達上不真實、不恰當且遺漏了重要的信息,構成了虛假宣傳,判令加多寶公司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王老吉300萬元。隨後加多寶提出上訴,北京高級人民法院受理。7月23日北京高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加多寶廣告內容的根基,是中國行業企業信息發佈中心出具的2007年至2013年度全國罐裝飲料市場銷售額或銷量調查數據。

  在該案件一審中,北京三中院認為,“加多寶”品牌自2012年才開始被獨立投入使用,其品牌歷史尚未有7年之久,2008年至2012年中國行業企業信息發佈中心的中國罐裝飲料市場銷售額第一名頒給的是“王老吉涼茶”,加多寶進行上述宣傳故意混淆和誤導消費者,讓消費者誤認為加多寶涼茶就是王老吉涼茶,構成了虛假宣傳。

  北京高院認為,加多寶的上述廣告語,顯然是對相關商品信息的片面、歧義性宣傳,因而已構成虛假宣傳。

  北京高院最終判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駁回加多寶的上訴,維持原判。

  此外,今年3月份,加多寶一貫沿用的數據機構中國行業企業信息發佈中心被央視《經濟半小時》曝光為三無機構,並涉嫌數據造假。

  據瞭解,“七連冠”廣告語案件是商標仲裁后王老吉和加多寶系列官司中第一個終審判決的案件,截至目前,加多寶在所有已開庭審理的案件中均以一審敗訴告終。

  王老吉方面表示,為了保護王老吉品牌資產,制止加多寶誤導和欺騙消費者,王老吉對加多寶侵權行為陸續提起訴訟。目前已開庭審理的案件有10起,王老吉均勝訴,從王老吉與加多寶系列案件涉及的賠償金額來看,索賠總額已經接近5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