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王瑞)5月6日,現代快報記者報道了《南京八成以上電動車騎車人已佩戴頭盔上路,還有少數人竟稱“沒聽説”》這一稿件,在網上引發廣大網友熱議。從今年5月1日起,南京交警部門發佈《關於實施駕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倡導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正確佩戴頭盔上路,否則將會被交警攔下接受交通安全現場教育。
△ 未佩戴頭盔
該通告得到了大多數市民的支持,然而仍有少部分電動自行車騎車人認為,戴不戴頭盔是自己的事。“現在新國標電動車的速度非常慢,還不如自行車騎得快,這還有必要戴頭盔嗎?”對此,現代快報記者專門諮詢了相關專家。
【典型案例】
戴不戴頭盔,差別真的挺大
不少人都覺得騎電動自行車上路佩戴安全頭盔是一件麻煩的事情。對此,5月9日江蘇交警部門發佈近期發生的兩個典型案例,告訴你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戴”與“不戴”差別真的很大。
佩戴頭盔:
發生事故受輕傷
△ 佩戴了頭盔
5月3日17時許,夏某駕駛蘇M號牌的小型轎車行駛至揚州市文昌東路與金灣路交叉口,在由北向西右轉彎過程中,與由東向西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劉某發生碰撞,事故導致兩車受損,劉某受輕傷。在這起事故中,夏某駕駛機動車行駛至有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在轉彎過程中未能注意觀察路面車輛動態,行經人行橫道線時,未能停車讓行,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劉某不承擔責任。
事故發生後從行車記錄儀畫面可以看到,正是因為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劉某佩戴了安全頭盔,從而降低了受傷的風險,有效保障了生命的安全。
未佩戴頭盔:
發生事故導致顱內出血
△ 未佩戴頭盔
5月6日11時許,許某駕駛蘇K號牌的小型麪包車,由東向西行駛至揚州市區上方寺路鴻福二村南門附近道路時,在超車過程中與由北向東橫過道路的翟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事故導致兩車受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翟某受傷。
由於這起事故中,駕駛人翟某未佩戴頭盔,目前顱內出血,身體其他部位多處受傷,正在醫院接受治療,事故責任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市民疑問】
攔查教育,算不算變相“強制”?
今年5月1日起,南京交警部門正式實施通告,對未佩戴頭盔的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交管部門將進行交通安全現場教育。現場教育包括觀看教育視頻、抄寫交通法規以及上路執勤15分鐘三種方式,市民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其中一種方式接受教育。
通告發出後,引起了極大的社會反響。絕大部分市民表示支持,但也有少數人認為這不是倡導,是變相“強制”。對此,採訪中記者瞭解到,目前對上路未佩戴頭盔的電動自行車騎車人,交警部門除了教育並無處罰。交管部門也表示,倡導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正確佩戴頭盔,也是希望能夠和全體市民一道,共同維護好全市文明暢通、安全有序的道路通行環境。
新國標電動車速很慢,有必要佩戴頭盔嗎?
此外,還有不少市民認為,新國標電動自行車的限速是25km/h,“這樣的車速有時候還不如自行車騎得快,還有必要佩戴頭盔嗎?”對此,南京工業大學交通運輸工程學院副教授王衞傑表示,雖然電動自行車和自行車同屬於非機動車,但兩車的驅動力是不同的,自行車完全靠人力,而電動自行車則靠電力,“即便偶爾自行車的時速能夠超過電動自行車,但這並不是可持續的,電動自行車則不同,它是可以始終保持在最高時速行駛。”
王衞傑表示,目前雖然電動自行車實施了新國標,但是整個道路交通環境並未發生改變、騎車人長期以來形成的交通陋習也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改善。“如果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事故率不能有效降低,那麼死亡事故仍然會不斷髮生。事實上,頭盔就相當於汽車駕駛人所繫的安全帶,是人遇到危險後的最後一道防線,可以最直接的降低事故死亡率。”王衞傑認為,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正確佩戴頭盔不應該只是倡導,“應當立法要求強制佩戴。”
【外地經驗】
寧波“強制佩戴”僅一個月
電動自行車亡人數就同比下降了50%
電動自行車強制佩戴頭盔到底有沒有必要?2019年7月1日,寧波市人大常委會新修訂的《寧波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其中,明確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電動自行車搭載12週歲以下兒童的,應當為兒童佩戴安全頭盔。根據當地媒體的報道,新條例僅實施一個月後,寧波市涉及二、三輪電動車亡人數與去年同比下降50%,而駕乘電動自行車正確佩戴安全頭盔,也逐漸成為當地市民的“共識”。
此外,記者瞭解到,目前浙江省也已經在電動自行車管理進行地方立法調研工作中,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強制佩戴頭盔”予以明確。
【省內推進】
因缺乏法律依據
僅靠倡導難以養成“佩戴習慣”
事實上,除了南京,江蘇多個城市此前也在積極推進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安全佩戴頭盔。如常熟市交警大隊,大力開展“騎行安全戴頭盔”系列活動,全市累計免費發放安全頭盔3萬多頂。2019年,該市交通死亡事故起數同比分別下降16.09%,安全頭盔總體佩戴率達到39%左右,以往不足10%。
不過,常熟交警大隊副大隊長乙曉峯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也坦言,在推進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佩戴頭盔的過程中,大隊也確實遇到了“瓶頸”,“目前很多市民都已經接受了佩戴頭盔的安全理念,但是卻沒有從理念轉化成為行為習慣。”他告訴記者,寧波通過立法,電動車騎行人佩戴頭盔率已經達到了96%以上,亡人事故出現斷崖式下降,這與“強制”和“處罰”不無關係。
“處罰不是目的,要求電動車駕駛人強制佩戴頭盔,其實更多地是希望駕駛人養成佩戴習慣,也是對他們自身進行保護,但是由於目前省內沒有法律法規支撐,僅靠倡導難以真正實現安全防護。”
此前報道:《南京八成以上電動車騎車人已佩戴頭盔上路,還有少數人竟稱“沒聽説”》
(交警供圖 編輯 範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