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於5月28日經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7月31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吹風會,邀請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學術委員會主任張文顯,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學術委員會委員王利明,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孫憲忠介紹民法典及其實施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張文顯表示,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40多年來,民事法律制度建設成就的結晶。這是一部具有世界水準的民法典,在人類法治文明園地中具有代表性。

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民法典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就,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的頒佈,實現了幾代人的夙願,填補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空白。張文顯指出,我國民法典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律,是國家治理的良法重器,也是人民民事主體權利的宣言。對於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於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對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

作為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民法典共七編1260條。王利明表示,七編看起來各不相同,但保障私權像一條主線,貫穿於整部法典,構建起完整的有內在邏輯體系的結構。

人格權獨立成編是最大亮點

王利明表示,大陸法系國家還沒有一部人格權獨立成編的民法典,這是重大創新,也是最大亮點。

物權編中有關交易安全的規定,一方面讓物權的變動能真正由權利人享有,另一方面又不至於損害他人和交易安全。孫憲忠認為,這體現了法典的思想性和技術性。

侵權責任單獨成編強化了對民事權利的保護,加強了對受害人的救濟及對損害的預防。民法典編纂並未採用大陸法系國家債法總則這樣的傳統立法體系,而是通過合同編來發揮債法總則功能,以充分鼓勵交易、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專家們表示,以上設計都是民法典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充分彰顯。

有針對性回應公眾關切

針對住宅建設用地70年產權續期是否繳費問題,王利明表示,民法典第359條確立了住宅建設用地到期之後自動續期的規則,是給老百姓最重要的財產——房屋所有權進行保護的特殊規定,真正給老百姓吃了定心丸。至於收費問題,他認為值得討論,現在的規定是留給特別法和行政法規去制定詳細配套的措施。

長期以來,實踐中存在知識產權侵權成本低、執法成本高的問題。民法典第1185條規定懲罰性賠償。王利明指出,該條規定使當前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規則統一起來,也為未來出現新的有關侵害知識產權的行為提供了兜底性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10條規定了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防範和處置性騷擾的義務。發生性騷擾後,受害人是不是有權起訴單位,要求其賠償?王利明表示,性騷擾的賠償責任,首先還是由行為人來承擔。單位是否承擔責任,要根據過錯來確定。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民法典中是否存在“殭屍條款”?孫憲忠表示,民法上大量的權利義務由百姓自己推動形成。目前還沒有發現“殭屍條款”問題,每個條文都有實踐操作價值。(記者 史志鵬)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20年08月01日 第03 版)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275 字。

轉載請註明: 新時代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