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一個女人和感動一個女人,目的都是把她追到手,但是這兩種方式下得到的女人,她對男人的感情是不一樣的。
得到一個女人“征服”她比感動她,更能讓她死心塌地!
“征服”一個女人:要明確一點,征服她不是男人用暴力或非法不道德的手段得到她,那樣是犯罪行為。
“征服”她,是男人靠自己的人格魅力和正規的“手段”,讓女人對男人言聽計從,被男人征服的女人,在她眼裏這個男人“魅力無限”對男人產生無限的信任,任何事情都以男人為主,並且非常依賴男人,所以從根子裏被征服的女人對男人沒有別的想法,有的只是,膜拜、順從、依賴。
感動她,是男人遇上一位自己喜歡的女人,而這位女人對自己沒感覺,男人為了得到她,投其所好、無事獻殷勤,即便是女人不給他好臉色,他也會鍥而不捨的追求她,從自己的行動去感動女人的心,讓女人接受自己。
這種靠感動女人獲得的愛情,雖説你得到了她,你也是真的愛她,但是她對你的愛不一定“單純”,因為真正的愛情是雙方面的事情,她接受了你雖説是心甘情願,但不能忽略的是,她接受你的原因感動大於愛情,現實生活中你不可能天天讓她常懷感動,當生活歸於現實和平淡,那份感動的情感退去,她的愛就會萌芽,如果你和她生活的過程中讓她真正意義上愛上了自己,她的感動接受變成愛,那麼你們的愛情是幸福甜蜜的,反之愛情就不太穩定了,因為當初接受你是因為你“死皮賴臉”的追求感動了她,她可能一直沒有真正意義上愛上你。
總結,男人想讓一個女人死心塌地的對自己,最好的辦法就是要去“征服”她,感動她也可以,但必須她感動接受了你,你要讓她把感動變成對你的愛,這樣她才會對你死心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