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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香港1月30日電(記者朱宇軒)針對英國政府處理所謂英國國民(海外)(BNO)護照事宜,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30日表示,《中英聯合聲明》並無任何條款讓英國在香港迴歸中國後承擔任何權責。
中國外交部29日下午宣佈,自1月31日起,中方不再承認所謂英國國民(海外)(BNO)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香港特區政府隨後宣佈,將全面配合國家針對英國政府就處理BNO事宜採取反制措施。
中國和英國於1984年簽署關於香港問題的《中英聯合聲明》。鄭若驊30日在網誌中表示,《中英聯合聲明》關鍵部分包括中英其中一方的單方面聲明、過渡期間的安排,以及文件生效和實施。因此,從內容和性質來看,《中英聯合聲明》沒有任何條款讓英方在香港迴歸中國後承擔任何權責。
鄭若驊指出,香港迴歸祖國後,英國無權再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對香港提出新的權利或責任主張,英國對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
鄭若驊表示,在簽署《中英聯合聲明》的同時,中英雙方還就國籍問題交換了備忘錄。英方備忘錄説明,對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香港的中國公民,英國政府不會賦予他們在英居留權。
鄭若驊引述英國前官員言論表示,英國認為英方備忘錄的條文具有約束力,如果BNO護照持有人自動擁有完整的英國公民資格,會違背中英雙方在《中英聯合聲明》中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