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德使館提醒:德國再次調整入境前新冠檢測政策

  中新網柏林5月15日電(記者 彭大偉)中國駐德國大使館14日在官網發佈關於德國再次調整入境前新冠檢測政策的提示。具體內容如下:

  5月13日,德國聯邦衞生部等部門頒佈最新入境德國條例,原則上所有乘飛機抵達德國的人員都必須在飛機起飛前向航空公司出示新冠病毒檢測陰性證明(未滿六週歲的兒童和機組工作人員免檢)。詳見聯邦德國駐中國使館網站通告https://china.diplo.de/cn-zh/service/visa-einreise/-/2452064)

  檢測的拭子取樣時間不能早於入境德國前72小時(請注意德國和中國有6個小時的時差)。“入境”指的是飛機落地德國時間。檢測證明上必須明確顯示拭子取樣的具體日期和時間以及使用了哪種核酸檢測技術(PCR、LAMP或TMA)。檢測證明須在入境後保留至少10天,並在必要時出示給有關部門。

  根據最新政策,旅客如能證明是新冠康復者或已經接種一款德國認可的疫苗(如 BioNTech/ Pfizer、Moderna、 AstraZeneca和 Johnson& Johnson,目前中國疫苗尚未得到認可),則該乘客無須出示新冠病毒檢測陰性證明。疫苗接種至少為14天前完成。新冠康復證明必須由醫生開具,寫明康復檢測是由實驗室通過PCR、PoC-PCR等核酸增幅技術診斷進行的。該檢測距離入境時間最少為28天、最長為6個月。疫苗接種、新冠康復或新冠病毒檢測證明可以是紙質或電子版,語言要求為德語、英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或法語。純中文及翻拍的證明不予認可。

  根據最新政策,在德國機場國際中轉區(非申根)轉乘的航班旅客無須再出具檢測證明。

  如您在入境德國前10天內曾前往高風險、高感染率或者病毒變異地區,則適用另外的規定。您可以在聯邦衞生部的官網上找到更多關於機場入境檢測以及入境隔離等義務的詳細信息。

  中國目前不屬於新冠高風險地區。因此,在入境後無需隔離。

  中國駐德使館表示,相關政策以德國官方網站信息為準。使館同時建議旅德中國同胞,為了自己的健康安全以及必要的旅行便利,在自願的基礎上儘快與家庭醫生或衞生局預約接種當地認可的新冠疫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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