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郭文貴構陷入獄 曲龍改判無罪
獲無罪釋放的曲龍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要通過司法手段讓郭文貴受到應有懲罰。 受訪者供圖
“原審被告人曲龍無罪。本判決為終審判決。”9月12日上午,審判長宣讀判決。看着遞到手中的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北京政泉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政泉)原執行董事曲龍眼眶濕紅。此前以職務侵佔罪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已經入獄6年多的他終重獲自由。
“我們相信一定會有這一天。”面對記者的採訪,曲龍以及妻子周莉、代理律師穆峯説,曲龍是被“紅通逃犯”郭文貴勾結公權力構陷迫害蒙冤入獄,並遭受虐待和死亡威脅。他們也表示,此案是在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依法治國大背景下,曲龍才能被再審判決無罪、重獲清白。
郭文貴。警方供圖
曾與郭文貴是“親密夥伴”
2011年4月1日,對郭文貴來説,是極為重要的一天。就在這一天,他以超低的“白菜價”,正式辦理首都機場持有的民族證券股權的受讓手續。自此,以涉嫌鉅額流失國有資產為代價,民族證券成為郭文貴的“提款機”。
然而,此前一天,對與郭文貴曾經“患難與共、不分彼此”的合作伙伴曲龍來説,卻是厄運突降的一天。
2011年3月31日17時許,北京東四環窯窪湖橋頌江南飯店停車場,曲龍突然在車內被10多名身份不明的人員包圍,威逼他立即下車。
感覺對方來意不善,以為是遭遇綁架和謀財害命,曲龍拒絕下車,這些人員隨即開始砸車、撬車門。曲龍和司機當即在車內撥打110報警,令他震驚的是,手機信號竟然怎麼也無法撥出。
曲龍在車內拼命反抗,但最終還是被強行拖下,塞到另一輛車裏後帶離了現場。
“現場一片狼藉,整個車砸變了形,副駕駛座位上散落着碎車窗玻璃和一塊大石頭。”曲龍妻子周莉回憶,“趕到現場後,我馬上向派出所報案,但查了一夜也沒能查到任何音信,當時就想曲龍是不是再也回不來了。”
周莉當時知道“郭文貴開始對曲龍下黑手了”。這也是曲龍第二次入獄的開始。而曲龍的第一次入獄,也是因郭文貴而起。
兩人開始打交道始於1998年。那時曲龍在北京開汽車修理廠,年紀輕輕身家就已過億。郭文貴常在曲龍處修車,二人慢慢就熟起來。
2000年,曲龍做奔馳代理,向郭文貴借800萬元,郭文貴痛快地借給曲龍,且不要任何抵押,這更讓曲龍感覺欠了郭文貴一個不小的人情。
2003年,郭文貴在朝陽區大屯鄉拿了兩個房地產項目,也就是現在的盤古大觀和金泉廣場地塊。2005年的時候,郭文貴因為交不出土地出讓金,這兩個房地產項目面臨被北京市政府收回的局面。資金緊缺、到處欠債的郭文貴急得四處借錢,也找到了曲龍。
曲龍當時的生意正做得風生水起,他經營的汽車銷售業務那個時候做了一個長豐獵豹的民政部招標項目,賬上有2億左右的汽車銷售款。出於還人情的心理,他把其中的1個億借給了郭文貴繳納土地出讓金,約定一個月還款,沒想到,不但這筆錢的歸還遙遙無期,而且讓曲龍吃上了官司。
由於曲龍沒能按期給長豐獵豹汽車公司回款,長豐獵豹汽車公司向湖南省公安廳舉報他涉嫌合同詐騙,2005年湖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將曲龍帶走。這個時候郭文貴已聽聞風聲,因害怕一同被抓,拋下曲龍逃往國外。
萬般無奈之下,為了還債,曲龍只能變賣了自己的一些經營正好的公司和資產。還清了欠款後,已羈押9個月的曲龍被湖南省公安機關取保候審釋放。
等到曲龍還清欠款恢復自由,郭文貴才敢回國。
因為這事,曲龍和長豐獵豹的合作關係終止,他的其他公司經營也受了很大損失。
這個時候,郭文貴主動找到他,表示給他政泉和盤古50%股份。
2006年,因為用“手段”搞倒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的事,郭文貴在北京的商業圈內名聲極臭、人人避之唯恐不及。
郭文貴以不方便出面經營公司為由,口頭邀請曲龍為其打理實際控制的北京政泉,並任命他為執行董事、代行董事長權力。在郭文貴豐厚的許諾下,曲龍欣然接受,成為其麾下第一“大將”。
此後,進入政泉工作的曲龍成為郭文貴最親密的“戰友和夥伴”,自此,兩人經過了一段時間的“蜜月期”,他也親眼見識了郭文貴的各類騙術和表演。
“在郭文貴在盤古酒店組織的一些飯局中,他會突然告訴飯局上的人‘小點兒聲’,説某某中央領導的家屬馬上就到他們隔壁的房間吃飯,其實當時隔壁根本就沒有人。有時候公司來了個拍戲的女演員,他就説這是大領導的女兒,是公主。這些憑空的吹噓,讓人覺得他能手眼通天。”曲龍説。
還有一次,郭文貴老家的一個官員來北京,約郭文貴見一面。當天本來沒事的郭文貴派人拿過來一張紙,當着該老家官員的面,現場開始編自己的日程安排:一會要和中央領導的某某秘書見面,一會要和某個大導演吃飯,只有10分鐘的時間見一面。這番表演,唬得該官員一愣一愣,對其更加佩服。
兩人反目後郭文貴安排抓人
曲龍和郭文貴的親密關係未能長期持續下去,在收購天津華泰公司的事情上,兩人之間開始產生嫌隙。
2008年6月,郭文貴收購商人趙雲安持有的天津華泰公司70%股權,目的是控股後,可以動用天津華泰的數億元資金。
記者調查獲悉,在收購過程中,郭文貴一開始讓曲龍和其他人幫他代持。“郭文貴把天津華泰4億多元資金轉出後,因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未向趙雲安支付對價款,在此情況下,郭文貴決定將其持有的股權轉讓給我,並安排我和趙雲安簽署了合法的二次收購備忘錄。”曲龍説。
曲龍接手天津華泰公司後,通過訴訟、和解、併購等方式解決了股權紛爭,天津華泰公司開始進入良性運營。
郭文貴得知華泰的官司基本擺平,又聽説公司投資的一個鉬礦價值超過百億後,就打起了“歪主意”,開始琢磨要回天津華泰公司。
“郭文貴認為我撿了一個大金娃娃,收益價值很大,就謊稱中紀委的某領導幫忙了,華泰公司要轉給那個領導,我太瞭解他的心思了,就是自己想要,我不可能把公司給他,就以這是行賄為由回絕了郭文貴。”曲龍説。
幾天後,郭文貴又一早就打電話給曲龍,稱中紀委的那位領導着急了,要求曲龍必須儘快轉讓華泰公司股權。
“咱們都是一起騙別人的,就不要自己騙自己了,你想要這個公司就直説。”對郭文貴這一手再熟悉不過的曲龍,當時也沒給郭面子,直接揭穿了郭的把戲,在電話中與郭開始對罵,倆人從此交惡。
曲龍説,為達到逼其就範的目的,郭文貴不但給他寄自己孩子上下學的照片、發家人的住址信息,還直接安排兩個麪包車的人去華泰公司搶走公章和證照,把公司大門上鎖逼公司關門。
迫於郭文貴的壓力,曲龍此後把公司遷到了內蒙古。
威逼明搶不成,郭文貴又開始動用國家安全部處長高輝等人,以曲龍涉黑涉槍為名,先後向首都機場公安局、海關總署緝私局、天津市公安局以及鄭州市公安局、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河北省承德市公安局舉報,導致曲龍短時間內連續被調查。
因為公安機關的多次調查,曲龍的工作生活受到嚴重影響,企業無法正常經營,曲龍開始整理郭文貴的違法事實材料。
從2010年開始,曲龍實名向國家安全部和中紀委舉報郭文貴勾結安全部副部長馬建、處長高輝和中紀委處級幹部孟會青等人利用公權力瘋狂斂財、迫害企業老闆,非法掠奪企業財產,以及違法違規收購民族證券、侵佔鉅額國有資產的犯罪事實,並接受了媒體採訪。
這些舉報、特別是關於違法違規收購民族證券的舉報,深深觸及了郭文貴、馬建他們這個涉嫌犯罪集團的核心利益,讓郭文貴開始對曲龍下死手。
“沒想到,舉報信轉到了馬建那裏。之後,郭文貴第一時間給我打電話,明確表示他已經知道我舉報的事。”曲龍説,當時郭文貴留下話來――“你敢告我,找死,倒數時日吧!”
為了不讓曲龍壞了好事,郭文貴又安排手下人以曲龍涉嫌商業欺詐為名,向北京市公安部門兩次報案,但北京公安均以此事系經濟糾紛拒絕立案。
郭文貴找到馬建,希望安全部出面協調北京市公安局對曲龍進行查處。馬建立即以安全部名義派人到北京市公安局協調此事,但北京公安部門仍沒有立案。
郭文貴又向馬建提出,其已私下跟承德公安有關人員進行了溝通,明確此事承德也有管轄權,但需要省廳支持,希望安全部同河北省公安廳領導打招呼,協調此事在承德立案。
馬建很快派人到河北向時任河北省政法委書記的張越口頭彙報,並親自給張越打電話,希望河北省公安廳和政法委對此事給予支持。很快,張越安排承德公安立案偵查曲龍一案。
在此過程中,為了讓河北公安更加名正言順地立案,馬建多次派人以安全部名義給河北省公安廳發函,説明郭文貴是安全部門的工作關係,希望河北公安方面能夠調查審理曲龍案件。
就在郭文貴正式辦理民族證券股權受讓手續的前一天,即出現了身份不明人士砸車帶走曲龍的一幕。
事後查明,3月31日當天帶走曲龍的,就是國家安全部處長高輝、郭文貴手下保安以及河北省承德市公安局民警等10餘人,理由是“涉嫌非法持有槍支”。
在監所內遭“熬鷹”式酷刑
反常的是,以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將曲龍抓捕的承德辦案民警,此後再未就槍支問題對其進行過任何訊問。
曲龍回憶説,到了承德之後,他被關在承德市看守所。第二天就被外提到一個療養院審訊,在一把鐵椅子上坐了7天7夜。
“我被抓後,承德辦案人員從來沒有問過我槍的事。我第一次被外提至北京軍區承德療養院內‘熬鷹’的七天,全部的審訊都是圍繞華泰公司股權和我舉報郭文貴的事。”曲龍説。
關於華泰公司股權的歸屬,在其後成為曲龍被判處職務侵佔罪的重要問題。
曲龍説,在鐵椅子上坐到第5天,他就出現了幻覺,隨即糊里糊塗地按照對方所説,承認自己利用職務便利侵佔了政泉公司持有的天津華泰股權,做了筆錄。在這7天期間,他受到“熬鷹”式的審訊,全天24小時不許休息。
不久,曲龍又經歷了一次7天7夜的提審,審訊的是他涉嫌非法侵佔郭文貴公司開發的金泉家園四套房產的事情。這也是原審判定其職務侵佔罪另一個重要方面。
記者調查獲悉,所謂的曲龍侵佔郭文貴的四套公司房產,實質上是經過郭文貴審批送給曲龍的房產。郭文貴之所以要送曲龍四套房子,一是因為曲龍在郭文貴公司任職期間,因企業經營需要替郭文貴墊付了一些資金;二是在郭文貴不方便出面的情況下,曲龍替他疏通了一些社會關係。於是,郭文貴為了繼續籠絡曲龍,親口許諾送他四套房子作為補償和激勵。
但在兩人鬧翻後,這四套房產卻成為曲龍職務犯罪的定罪依據。
相關證據也顯示,曲龍所佔有的公司四套房產,實際上是經過郭文貴同意,按政泉公司的審批程序審批,並非擅自利用職務便利侵佔的公司房產。
但郭文貴指示公司多名員工,偽造出這四套房產的權屬變更未經郭文貴同意的虛假證言。
負責銷售公司房產的時任公司銷售部經理邱逸清説,她在這4套房產的房屋變更申請表上看到郭文貴的簽字,但在郭文貴的指示下,她在此前接受警察問話時謊稱,這4套房產的房屋變更申請表上沒有郭文貴的簽字。
在前述那次7天7夜的提審中,曲龍再次遭到刑訊逼供。“坐在鐵椅子上不能動,也不讓去上廁所,辦案民警跟我説,如果你憋得難受就別吃喝,想吃喝就自己憋着。”曲龍回憶,審訊民警還用塑料袋套住他的頭,讓他無法呼吸,看到他幾近昏迷後,“就在塑料袋上對應的嘴巴位置戳破個窟窿眼讓我喘口氣”,如此反覆,直到曲龍被逼承認侵佔郭文貴的財產。
曲龍被抓半年後,他的辯護律師穆峯才獲准第一次會見曲龍。
穆峯清楚地記得會見的場景:2011年9月左右,承德縣看守所,曲龍出現在他面前,面部、眼眶等部位帶有多處淤青。“當時我就感覺到,曲龍肯定受到了持續性的、嚴重的刑訊逼供。”
辦案人員的刑訊逼供和非人折磨,時時閃現的是幕後黑手郭文貴和馬建、張越等人身影。
曲龍記得,辦案民警郭某某曾威脅他:“你的事是安全部馬建副部長和我們張越書記親自指示督辦的,這回你死定了。民族證券的事領導希望你閉嘴,華泰的股權你自己想辦法還給郭文貴,如果按我説的做,讓你少受點罪。”
穆峯和周莉均稱,河北承德的辦案民警曾在不同場合、當着他們的面,稱郭文貴為“我們老闆”“京城第一人”,與郭文貴關係密切的張越則被他們稱為“董事長”。
而曾經身為河北政法委書記的張越,在郭文貴面前表現得如同一個隨從。
據媒體報道,在方正集團原CEO李友與郭文貴剛剛交好期間,郭文貴為炫耀自己的實力對李友説,“我讓張越2個小時趕來,他絕不敢遲到”。兩個小時之內,張越果然從河北趕到郭的辦公室。
面對郭某某的威脅,曲龍堅持説華泰公司的股權不管是誰的,都不是郭文貴的。“他們威脅説你閉嘴,再説就弄死你!”
根據曲龍的回憶,在後期審問中,辦案人員郭某某曾對他説,你佔了一個便宜,是你手裏確實沒槍,不然我找個殺人案安你頭上,就把你給斃了。
在曲龍、周莉和穆峯看來,曲龍職務侵佔罪一案,完全是由郭文貴一手策劃,勾結馬建、張越等官員,通過構陷給曲龍治罪的冤案。
2012年4月,在張越的直接干預下,曲龍被河北省承德市圍場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這一判決,系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的最高刑罰。
曲龍提出上訴後,在律師對辦案程序有明確異議的情況下,承德中院並未開庭,僅憑書面審理即維持一審判決。
從2012年9月起,曲龍被頻繁更換多個關押地點,先後輾轉於承德上板城監獄、承德市監獄、保定監獄、邯鄲監獄和張家口監獄等多個監獄。
曲龍稱,在服刑期間,跟他同監室的人員一度不許和他説話,讓他從事高強度勞動,把他單獨關進小屋40多天,也不讓他打電話、與家屬會見等。“我一直處於被監控中,他們擔心我接觸外界信息。”
這期間,曲龍的頭髮逐漸掉光。他回憶,自己多次被連續審訊多日,再加上精神壓力過大,“頭髮連着頭皮成塊成塊地掉,成了一個光頭”。
被判刑15年家屬遭威逼
在曲龍身處監牢的6年時間裏,郭文貴對其家人同樣是步步緊逼,將其家庭置於絕境。
曲龍被抓走後不久,周莉也從北京被強行帶到承德,一度被限制人身自由。“他們半夜把我帶到承德一個療養院,對我的審訊很惡劣。辦案民警説你必須要説曲龍的罪行,我説我不清楚,他們威脅説你不説就把你放到看守所。我説我是普通公民還是犯罪嫌疑人?他們回答,‘我們説你是什麼你就是什麼’。”
周莉回憶,此次被拘禁7天,開始的三天她只能呆在房間裏,後面幾天才被允許到院子裏走動。
2013年1月5日,在曲龍案終審判決半年多之後,周莉再次被辦案民警郭某某等人從北京帶到承德,讓她交代所謂贓款藏到了哪裏。“郭某某説,曲龍的事情沒有完,要把他的案子做成鐵案。”
在這次為期5天的拘禁中,周莉不堪折磨、心臟病突發,“嘔吐物噴出兩米開外,滿牆都是”。
醫生來檢查後通知必須去醫院進一步治療。“他們可能怕我死在承德,就給我隨便安了一個罪名,以取保的名義連夜把我放了。”
回憶起當時的情景,周莉至今悲憤難抑。她父親早逝,母女三人相依為命。姐姐本是央視一個知名導演,長髮飄飄,過着很好的生活。在取保的時候,被查出可能患了肺癌,但還沒確診。她再三要求郭某某等人別讓她的姐姐來簽字取保,但被對方拒絕。簽字的時候,她病中的姐姐雙手哆嗦,幾乎嚇暈過去。由於他們的案子,姐姐精神壓力太大,加重了病情,三四個月後就去世了。在過度驚嚇和悲痛中,70多歲的老母親也一夜白頭,“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劇,就這樣造成了。”
自此,全家的擔子都落在了周莉的頭上。但即使如此,郭文貴仍想斬盡殺絕,不願給曲龍的家人留下任何活路。
在圍場縣法院作出的判決中,曲龍除被頂格判處15年有期徒刑外,還被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曲龍回憶,在執行階段,圍場縣法院執行局的一名工作人員找他談,“按領導的意思,你中垠公司名下的四台寶馬防彈車(價值3600萬)能不能直接劃轉給郭文貴,反正你的財產會被全部沒收,如果你同意,我可以在拍賣你個人資產時給你家人留一套住房。”
隨後,曲龍按其意思做了相關材料。但最後也沒給家人保留住房。
在執行階段,郭某某等人還曾多次威脅周莉及中垠公司其他股東,讓他們放棄股東優先受讓權。最終,郭文貴在上述司法人員幫助下,通過自己控制的兩家公司在司法拍賣會上串通競拍,將中垠公司價值1億多元股權資產以900多萬的低價購得。
“郭文貴派了兩輛麪包車的打手,把我們公司圍了,説這家公司已經不姓曲了,違反勞動法強令500多名員工走人,也不給任何補償。”周莉説,一名公司員工因為頂撞了一句,當晚就遭到他們的毒打住進了醫院。從那以後,500多名員工噤若寒蟬,沒有一個人再敢抗議,只能被逼走人。
除了多家公司外,曲龍原本還擁有一個室內卡丁車場。在曲龍被判刑、財產被全部沒收之後,獨自帶着兩個孩子的周莉,本想依靠這個卡丁車場賺錢餬口。郭文貴指使手下威脅卡丁車場所在地鄉政府,不讓繼續租地給她,“不讓我們有生存的餘地,總之就是要讓曲龍一無所有,沒有翻身的機會。”
洗刷冤屈獲無罪釋放
曲龍服刑的數年時間裏,在張越、馬建等人的持續干預下,曲龍的翻案機會越來越渺茫。
“以前,一有機會我就和家人講申訴的事情,但案子當時在張越的干預下已經‘關’在河北省內,中院不受理,高院也不受理,誰也不願意去碰這個‘高壓線’。”周莉説。
轉機發生在十八大之後,2015年1月、2016年4月馬建和張越相繼落馬。周莉回憶説,“黨的十八大以來,我看到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的決心,感覺曲龍的案子出現了轉機,讓我又有了希望。”
今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周莉將案件申訴信通過全國人大代表遞到了最高法。4月,周莉正式向河北高院提交申訴材料。7月12日,河北高院通知正式受理申訴。8月22日,河北高院決定再審。
“在閲卷過程中,我發現圍場法院案件的許多證人證言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辦案人員從相關證人和犯罪嫌疑人的筆錄中,挖掘出郭文貴指使有關人員誣告陷害曲龍的犯罪線索,進而通過重新核實關鍵證人,將郭文貴違法犯罪的證據進一步固定。曲龍申訴成功的希望大增。”曲龍的律師穆峯説。
8月22日,河北高院將再審決定書發到了穆峯手中。曾經被作為依據判定曲龍犯罪的多處證人證言,在接下來的司法進程中被證明系偽證。
9月12日下發的刑事判決書,還曲龍以清白,也將郭文貴指使有關人員作偽證誣告曲龍的事實予以還原。
河北高院刑事判決書顯示,原裁判認定原審被告人曲龍利用職務便利,侵佔政泉公司股權及四套房產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法院判決,撤銷承德中院和圍場法院的判決,判定曲龍無罪。
判決書還指出,在曲龍職務侵佔案中,辦案程序存在多處問題:公安部指定管轄前原辦案機關沒有偵查權、本案案發過程不自然、訊問場所不合法。
這三個問題,均系法院在審理中,採納的辯護人有關原偵查機關辦案程序違法的辯護意見。
穆峯也向記者詳細介紹了此間的問題,他説,“程序違法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曲龍涉嫌私藏槍支被承德公安局違法立案,沒有案件來源,沒有報案材料,也沒有證據材料。二是缺少管轄權。曲龍是北京人,承德是沒有管轄權的。而且曲龍被批捕的時候沒有最高檢的批覆。三是曲龍案件出現了多次外提,違反了公安部關於辦理刑事案件的有關規定。證人證言所取得筆錄的地點也不是法律規定的地點。”
穆峯説,作為一個從業30多年的律師,他代理過無數案子,但曲龍這個案子極為少見,他也從一開始就堅信是錯案。
“為什麼我説郭文貴集團犯罪?集團犯罪的特徵往往以利益為主線,各司其職”,穆峯説,在曲龍職務侵佔案中,馬建安排抓捕,張越在案件偵查過程中多次指示,郭文貴最終拿回了華泰的股權。這個犯罪集團有一定的持續性,這種犯罪對法治是最大的危害。
9月13日,記者見到了曲龍和周莉夫婦。1米8多的曲龍精神頭兒不錯,他穿着淺色襯衣、黑色西褲,皮鞋鋥亮,談吐間透出一種淡定。
提到將自己送入監獄的郭文貴時,曲龍評價説,“他是一個性格非常扭曲的人,佛面狼心。他早晚會給父母跪着磕頭,每天三炷香,按時按點磕頭唸經,小事兒上很夠意思,面兒上很仗義;但喝多了馬上變成魔鬼,又踹又咬,誰也不敢碰。他白天還要表演,酒後就原形畢露。”
曲龍回憶,有一次,郭文貴的妻子在郭喝多後給他打電話,他和保鏢只能去郭文貴家把他捆在椅子上,防止他傷害別人。而且,郭文貴還曾出現酒醉後拿着獵槍追打妻子的情況。
面對記者,周莉多次流露出自己對司法機關的感激。
“雖然經歷了近7年的折磨,幾近窮途末路,但我內心深處的信念是堅定的,我心裏知道一定會有這麼一天。”周莉説。
出獄之後的曲龍,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拿起法律武器,“不管花多少錢,也不管費多少周折,都要通過司法手段讓郭文貴受到應有的懲罰。”
A12-A13版採寫 新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