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老人推倒摩托車”事件今天(3月24日)有了新進展車主陳先生訴老人繼承人一案一審宣判了歷經近9個月時間,“老人推倒摩托車”一案於3月24日下午2點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紅星新聞記者從車主陳先生處獲悉,被告即老人的遺產繼承人並未出席庭審。法官當庭宣判,被告在判決結果生效後10日內在繼承老人遺產範圍內承擔賠償原告陳先生摩托車損16704元。
事發時的監控截圖此前報道:2022年6月25日,陳先生的摩托車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損失16000餘元。事後,老人態度強硬拒不賠償,監護人避而不見。2023年1月28日,車主收到了警方的通知,稱老人已在數天前去世。2月5日,當事人陳先生表示,法院通知他因為老人去世,刑事案件已經終止審理,他可以進行民事起訴。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2月5日向陳先生出具的刑事裁定書稱,被告老人在2022年8月11日因涉嫌尋釁滋事罪由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取保候審。2022年12月12日經本院批准逮捕,2023年1月3日被取保候審。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於2022年11月21日指控被告老人犯尋釁滋事罪,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在審理過程中,被告人於2023年1月24日死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之規定,裁定本案終止審理。2月20日,車主陳先生正式對老人遺產繼承人發起民事訴訟,於2月23日成功立案。
2月23日,陳先生收到網上立案成功的回執
3月21日,陳先生收到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通知,案件將於本週五(3月24日)下午2點開庭,案由為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被告方為已故老人的兒子。陳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他本次訴訟索賠的金額為摩托車的維修款項16704元。在3月14日,他曾接到法院通知,到法院進行談話,做審理前的準備,但被告一方並未到場。陳先生稱,他向法院申請了對老人房產登記情況進行調查,並補充了兩份視頻證據。陳先生表示,事發近9個月,被告方一直沒有聯繫過他進行道歉或溝通,連一個電話都沒有打過,他本次也做好了遺產繼承人不會出庭,等待判決生效後再去強制執行的準備。
(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