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社會的發展,交通工具已經成為人們生活的必需品,無論是上下班、接送孩子、買菜購物都需要交通工具,現在只要距離超過1公里,9成的人都不會選擇走路完成,以前人們會依賴自行車,而隨着電動車的普及,自行車這樣耗費體力的交通工具已經逐步被淘汰。
如今,電動車雖然沒有達到自行車巔峯時期那麼多的保有量,也基本上覆蓋了城市和農村,尤其是中低收入的老百姓,電動車因為經濟實惠、簡單實用成為他們最為依賴的交通工具,基本上短途出行就會首選電動車。
而電動車雖然很方便、很實用,但是電動車在安全上的表現卻與自身十分不相符,作為一款速度比較慢,靈活性非常好的交通工具,按道理説應該非常的安全,不過,事實上電動車每年發生的事故率和傷亡率其實並不在少數,根據2020年數據顯示,電動車導致8000多人傷亡,而根據南京交警分析,南京2020年的電動車千人事故率最高達到了5.2‰,而千人違法率最高為11.83‰,這意味着,每千人中,有11人存在違章駕駛的情況。
其實,從數據就能看到,電動車的高事故率的背後就是高違章率,所以降低電動車造成的事故,那麼就要加大對於電動車違章行為的查處,早在2018年以後,各地都對於電動車闖紅燈、逆行等常見違章進行查處,而如今,交管部門將會對更為具體的行為進行治理,即日起,嚴查電動車這3種行為,網友歡呼:再也不怕“飛來橫禍”。
嚴查電動車“飆車”行為
“飆車”其實是非常令人嗤之以鼻的行為,車主只顧自己的“速度與激情”,卻讓道路上其他車輛承擔了“飛來橫禍”的可能,對於這樣的行為,很多人表示:早就該管管了。
如今,汽車和摩托車已經在城市內查處得非常嚴格,不會在存在“飆車”的問題,但是卻有人把電動車進行動力的改裝,小小的電動車時速竟然達到160公里以上,這樣的時速行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電動車本身防護性比較差,往往帶來的後果都是慘痛的,所以嚴查嚴禁電動車的“飆車”,得到了包括廣大電動車主的支持和贊同,一旦查到改裝電動車,將會對車輛進行暫扣,並且進行罰款處罰。
嚴查酒後駕駛電動車行為
相比“飆車”是容易車的失控導致“天降橫禍”,而酒駕卻是人的失控會導致意外發生,無論是什麼交通工具,酒後駕駛往往都是查處最為嚴格的行為之一。
不過,對於酒後駕駛電動車,其實很多車主還是沒有概念,依舊有不少人堅定地認為,騎電動車不算酒駕,騎電動車沒有大礙,甚至有網友告訴我,電動車屬於非機動車,喝酒駕駛又怎麼了?先不説電動車其實不僅僅只有非機動車,它還有大部分車型屬於機動車,即使駕駛非機動車,那麼也是不能進行酒駕的,比如深圳就規定,酒駕電動自行車(非機動車),罰款500元,醉駕的情況罰款2000元。
而對於酒駕時速超過25公里的電動車,更是直接屬於酒駕機動車,處罰標準和駕駛汽車一樣,是非常的嚴格,之所以對於酒駕電動車規定如此嚴格,已經到了和汽車一樣的頂格處罰,相信大家經歷了交管部門多年的“酒駕”宣傳,已經深知酒駕的危害,而常常很多事故,都是因為酒駕突然竄出來導致,酒駕絕對是“飛來橫禍”的主要元兇之一。
嚴查電動車佔道行駛
“各行其道”是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安全的重要方式,所以我們有了人行道、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以及專屬機動車行駛的快速路、高架橋等等,比如機動車專屬道不能讓電動車亂走,而非機動車道也不能行人和汽車行駛,違規佔道行駛將會受到處罰。
之所以會對佔道行駛進行處罰,主要是每條道路都有自己的行駛規則,比如快速路時速高達80公里,如果突然有電動車駛入,那麼就很容易導致機動車判斷不足從而影響交通秩序甚至導致事故的發生,所以嚴查佔道行駛其實為了整個出行環境考慮。
結語:出行安全其實是最基本的保障之一,而如今道路上的車輛越來越多,我們行駛的路況也越來越複雜,即使專心致志地駕駛,還有可能出現“天降橫禍”的發生,其實這是一種不公平,如果我們人人都能做到從源頭杜絕“天降橫禍”的可能,拒絕酒駕、拒絕超速、拒絕佔道行駛,那麼,無論是開車、騎車、走路都會更加放心,這也是大家希望看到的,希望電動車這些規定的落實,廣大車主再也不擔心“飛來橫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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