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泰半死不活,筆者曾以為轟動中國車圈的“眾泰皮尺部”早就解甲歸田,只留下一個傳説。
但沒想到的是,“皮尺部”的榮光,竟由另外一個車企來繼承,並且還將發揚光大,超越“眾泰皮尺部”本部。
為以防有網友不知道眾泰是什麼東西,筆者來給大家稍微科普一下。
“眾泰”,是一個汽車品牌的名字,成立初期通過購買別家的淘汰的生產線來進行車輛生產。後期眾泰將目標瞄準各大成熟車型,比如奧迪Q5、大眾途觀等,在外觀、內飾上進行超級無敵高度借鑑,然後推出向市場。
其中最著名的車型,就是還原度極高甚至被一些壞人拿去把妹的“保時泰”SR9。SR9剛出的時候筆者就立馬趕去眾泰4S店進行觀賞,並且實際觀摩之後給年幼的我留下了深深的震撼。
SR9這台車,它不能説和保時捷Macan有什麼關係,只能説一模一樣。甚至在上市後不久,眾泰經銷商還免費提供換標服務,把車上各種眾泰標去除,換上那尊貴的、名義上來自德國斯圖加特、實際上不知道哪個小作坊生產的舉世熟知的保時捷盾徽。
這讓眾泰SR9獲得了世間少有的存在意義,它宛如一面明鏡,讓那些愛裝但又囊中羞澀的人,原形畢露。
而皮尺部,則是一個網絡上盛傳的神秘部門,它是否真實存在也無法得知,坊間相傳,只要眾泰看上一台車,那皮尺部就會雷霆出擊,用那看似不可能的工具將目標車型等比例還原。而且,皮尺部的榮光不僅灑滿神州大地,並且為它的靈感來源公司——保時捷的高管附上痛苦面具。
【網圖】
但我們這篇文章的主角並不是眾泰,講道理,眾泰超級高度借鑑(你也可以説抄襲)的背後,是“皮尺部”那深不見底的功力,別家想學也沒那麼容易。
就比如歐拉,這是一個一度宣傳自己為新勢力品牌,是一個妄圖讓消費者給出超出世間尋常容忍度的品牌,它正在試圖用自己拙劣的表演來挑戰國人的底線。
為何稱之為拙劣?從閃電貓這個有着四個輪子的交通工具就能得到答案。歐拉從來自斯圖加特的保時捷那裏得到靈感,那帶有一點實驗性質的第一代保時捷Panamera應該沒想到遠在8000公里外的中國裏會有看起來如此相像的兄弟。
標誌性的車頂線條,後車輪那有點像寬體的設計,內凹的C柱就這樣堂而皇之出現在閃電貓上。
但是,如果歐拉能夠一比一還原,那可以説是眾泰皮尺部轉世。只不過從閃電貓的設計來看,歐拉只是拙劣的眾泰追隨者。眾泰可以將Macan那曼妙的身材完全複製下來,那性感的屁股相當勾人。而歐拉則沒有將Panamera那奪人心魂的比例保留下來,那絞盡腦汁想出來的原創設計也沒人在乎。
看着閃電貓的外觀,除了高呼一聲保時捷牛逼之外,似乎也無法給出其它評價。
當然,有人會説,歐拉現在的設計師就是前保時捷設計師,自己所做的設計用在下一家公司,有什麼不可?
剛聽到這句話的時候,是不是覺得很有道理?我自己的知識,用在哪裏都沒關係啊?但這句話其實有非常大的漏洞。
第一,這位設計師的確參與到911GT3的設計裏頭。但問題是,911GT3是這位設計師的完全原創設計嗎?在他來保時捷之前,保時捷沒有911嗎?在他來之前,保時捷911不是這幅模樣的嗎?保時捷車型就沒有這些元素?
實際上,保時捷的設計,就是保時捷自己的設計。有人戲稱,保時捷的設計師是最容易做的,因為每代911都是這個模樣。這當然只是開玩笑,但也能看出保時捷設計的傳承。保時捷自己的傳承,怎麼在某些人口中就成為了這位設計師自己的東西?而且這句話聽起來就像在説這位跳槽到歐拉的設計師在保時捷工作時從零設計出保時捷911那樣。
第二,怎麼只在歐拉這裏用上保時捷的設計元素?這位設計師可不是新手,他在保時捷工作了5年,但他的設計師生涯長達19年(現在更長了)。在進入保時捷工作之前,他就服務過多家公司,其中包括江淮、菲亞特、阿爾法羅密歐、藍旗亞、依維柯等。
請問,有着如此設計經驗的他,為啥只薅保時捷的羊毛?是阿爾法羅密歐的設計不夠好看?還是菲亞特的車不夠精緻?還是説只有高貴的保時捷才能入您法眼,其它的品牌只是過客?
而且,這位跳槽過來的設計師只是總監,上面還有歐拉的領導。哪怕説這位設計師偷懶,就想做一台“帕納梅貓”,但沒有高層的默許甚至是直接許可,這台車真的能夠直接造出來並且放在車展上發佈?
網絡上各種“前保時捷設計師”的叫法,只是在偷換概念,只是想通過話術將一個公司行為轉成私人行為,妄圖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而且,問題來了。如果説歐拉閃電貓之所以是這幅模樣是因為前設計師在保時捷工作過。那麼請問,朋克貓又是什麼回事?歐拉有哪位設計師在參與到初代甲殼蟲的設計裏頭嗎?如果有如此設計經驗,那這位設計師必定有着接近100歲甚至超過100歲高齡,也必然是一位殿堂級人物,怎麼不見其身影?
記住,不管一個人有多牛逼,不管一個人有天才,只要這個人入職到一家公司裏頭,為這家公司做事,在位居高位且頭上還有領導的時候,那這個人頂着公司頭銜所做的東西就是公司行為,而不是私人行為。
所以,別再拿設計師的身份來洗了,這就是品牌方一個超級無敵借鑑,這與設計師是誰無關。
【百度百科上的解釋】
如果各位足夠細心的話,應該可以發現筆者在這篇文章中沒有主動説過“抄襲”這個詞(我不能説,沒説你們)。理由也很簡單,這個詞説出來有一定的法律風險,而且正規説法應該是XX侵犯了XX的外觀專利。
雖然現在大眾對“朋克貓與初代甲殼蟲過於相像”這件事情開啓了調查,但是否會在國內起訴還不得而知。而且哪怕起訴了 ,也不一定會贏,這種情況在國內並不少見不是嗎?
眾所周知,消費者對新勢力的容忍程度都是很高的,所以只要能把自己塑造成新勢力,也許就能獲得一些好處(百度搜歐拉+新勢力,結果一堆)。但是,歐拉真的是新勢力品牌嗎?哪怕姑且算是新勢力品牌,旗下車型出現了其它品牌的經典設計元素真的是正確的嗎?
這樣的品牌,真的別再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