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滿被長期侮辱、貶損,楊紫將微博ID為5670976939的新浪用户訴至法院。3月3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公佈該民事糾紛一審判決書,上述賬號實際註冊者、使用者雷某妍被判賠償楊紫共計2萬元。
楊紫訴稱,2019年1月18日至2020年4月17日期間,雷某妍在其註冊使用的微博賬號(ID5670976939,曾用名“水酒”“櫻鶴”)中發佈與楊紫相關的內容共70餘條,其中大部分屬於與楊紫直接有關的侮辱性言論,涉及“醜紫硅膠暴斃而亡”等。
楊紫認為,雷某妍發佈的涉事微博內容致使其名譽嚴重受損、形象遭受重創,雷某妍的惡意行為已經超出了楊紫作為公眾人物應當剋制、容忍的限度。故楊紫向雷某妍索賠65000元。
被告雷某妍辯稱,其系回應楊紫粉絲的侮辱性語言而出言不遜,並無主動傷害楊紫的故意;其偏信網絡新聞且法律意識不足,言論相關內容均是看到的相關新聞而非其惡意編造,故並非故意侵犯楊紫名譽權;且雷某妍系待產孕婦,心情波動異常且經濟條件困難。
對此,楊紫認為,是否懷孕與是否做出侵權行為無關。
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認為,自然人享有名譽權等權利,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其名譽。公民在充分享有網絡自由表達權利的時候,也應保持必要的客觀、理性,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楊紫系演藝工作者,具有一定的社會知名度和網絡關注度。雷某妍發佈的侮辱性言論,用語粗鄙不堪,缺乏客觀、理性的立場,充斥謾罵和人身攻擊,是對楊紫人格尊嚴的貶低、侮辱,即使在接受程度較高的網絡環境,也依然屬於侮辱性用語,逾越了言論自由和輿論監督的合理邊界。上述被控侮辱的博文主觀惡意明顯,且會對楊紫造成社會評價的降低,構成名譽權侵權。
北京互聯網法院判決,雷某妍賠償楊紫精神損害撫慰金和合理支出共計2萬元;並連續七日在其微博ID為5670976939的賬號上登致歉聲明,向楊紫公開道歉。
(來源:南方都市報)
原標題:楊紫訴一網友侵犯名譽獲賠2萬,對方曾辯稱懷孕心情波動
編輯 施尚景 劉夢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