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需要法治更有力量

由 東方崇學 發佈於 綜合

“2018年年底發佈‘崑山反殺案’指導性案例後,2019年和2020年因正當防衞不捕不訴共819人,是之前兩年的2.8倍。”在3月8日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披露的一組數據,引起廣泛關注。(3月11日《中國青年報》)

“在認定正當防衞方面,最高檢果斷提前介入,維護了行為人的合法權益。”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科學院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院教授馬一德説,“更重要的是,向社會傳遞了一個重要的價值導向: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是正確的司法理念。“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理應成為社會的導向。要讓人們知道堅守“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更要讓那些暴力者畏懼“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正義。 説到底,“法不能向不法讓步”需要多走幾步,需要更多力量。 其一,需要“關愛弱者的力量”。正如專家指出的那樣:正當防衞在刑法中已有規定,但在具體司法實踐中,存在認定過嚴的現象。在侵害是不法的、防衞是正當的情況下,如果對防衞人提出過高的要求,其效果就是放縱了不法的侵害。因此,在這類案件中,司法環節必須做到“關愛弱者”。也就是説,對於那些“傷害暴力者的老實人”,不能只是教條地“執行法律規定”,而是需要看實際的情況,而是需要實現“法律偏向弱者”的正義。比如,多次出現的“反殺案”中,很多“老實人”都是被逼無奈的,司法理應充分考慮這些因素。 其二,需要“法規更新的力量”。2020年11月,最高檢發佈了“遭遇暴力傳銷反擊案”“反抗強姦致施暴男死亡案”“阻止非法暴力拆遷傷人案”等6起正當防衞不捕不訴典型案例。雖然,這些案件中,“老實人”最終都被法律照顧了,但也都是“特事特辦”的法律柔情。問題是,不同的法院,不同的案件,能否都實現“特事特辦”,都實現“法律柔情”,該如何把握分寸!我們需要實現“法規更新的力量”。法規需要針對社會出現的新情況進行及時修訂完善,出發點就是“嚴懲暴力者”,讓“黑”的幹不過“白”的。 其三,需要“敢於較真的力量”。“壓制邪氣,弘揚正氣”應該成為捍衞正義的氛圍。讓人們敢於“法不能向不法讓步”,願意“法不能向不法讓步”,遇到“施暴者”,遇到“作惡人”,大家都能夠“該出手時就出手”,大家都能勇往直前地較真,無論是“受害的老實人”還是“街頭的見證人”都能為了正義而戰。敢於較真,敢於叫板,才能讓“不法者”敬畏“不讓步”。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錯。但是,我們更需要讓“施暴者”“作惡人”受到更大的懲罰。“法不能向不法讓步”,要讓前進的步伐更有力量!(作者系天府評論新聞觀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