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綜合報道】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3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公佈完善選舉制度相關修例草案。今年9月19日將舉行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12月19日舉行立法會選舉;明年3月27日舉行特首選舉。
頭條日報網13日稱,立法會14日一讀修訂選舉條例草案。根據草案內容,新一屆選委會將於今年10月22日組成,任期5年,所有選舉委員會委員須宣誓,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並引入處理違反誓言的機制。選舉安排方面,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借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即屬非法行為;任何人故意妨礙或阻止另一人在選舉中投票,即屬舞弊行為。草案還建議從今年的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和立法會選舉開始,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選民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票站人員用電子儀器核對和發票,無須再用紙本及劃線。與此同時,為方便年長或有需要的選民投票,票站主任可在投票站設立優先取票隊伍,優先取票選民包括70歲及以上人士,孕婦,因疾病、損傷或殘疾令身體會因排隊而有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人士。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選舉委員會選出,國務院總理親自籤令任命,每屆任期5年,最多可連任一次。林鄭月娥2017年3月26日在行政長官選舉中以777票當選,按照規定還可以連任一屆。(陶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