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0月4日電 (記者李紅梅)日前,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印發《關於推進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工作的通知》,決定在12個試點省(區、市)的基礎上,穩步擴大試點地區、定點醫藥機構覆蓋範圍和門診結算範圍。
《通知》提出,2020年底前,總結先行試點地區可複製可推廣的試點經驗,依託國家醫保局跨省異地就醫管理子系統進一步擴大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範圍,探索全國統一的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制度體系、運行機制和實現路徑。
《通知》明確,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12個省(區、市)為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地區。同時,具備條件的省可以申請國家試點。10月10日前,其他有條件有意願的省可向國家醫保局報送試點申請。
《通知》明確,試點地區將統一異地就醫轉出流程,按照全國統一的《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經辦規程》(試行)》開展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工作。據瞭解,跨省門診費用直接結算試點範圍對象為5類人員,即按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轉診轉院人員、符合參保地規定的異地門診就醫及藥店購藥的其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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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