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近5年懲處涉拐賣猥褻兒童、組織兒童乞討等罪犯超2萬人

封面新聞記者 粟裕

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新時代未成年人審判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劉敏介紹,自2016年至2020年,全國法院依法審理拐賣、猥褻兒童、組織兒童乞討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刑事案件24035件,懲處罪犯24386人。

最高法:近5年懲處涉拐賣猥褻兒童、組織兒童乞討等罪犯超2萬人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劉敏。封面新聞記者粟裕 攝影

劉敏介紹,依法審理涉及未成年人權益的各類案件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依法嚴懲。切實加強對未成年人權益的民事保護,進一步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

2016年至2020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結的涉及未成年人撫養、監護、探望等家事糾紛案件120多萬件,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民事權利。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從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角度出發,綜合運用社會觀護、心理疏導、司法救助、訴訟教育引導等制度,依法給予未成年人特殊、優先保護,體現了司法的人文關懷。”劉敏表示。

她強調,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制度建設,最高人民法院單獨或會同有關部門,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釋和指導意見,相關文件貫徹落實特殊、優先保護未成年人的原則,對法律適用和政策把握的具體標準作了明確規定,織細織密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法網。

此外,劉敏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採取多種方式,開展豐富多彩、富有實效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通過現場或網上“公眾開放日”活動,邀請少年兒童參觀最高人民法院、收看庭審直播、模擬法庭、參與在線答題等活動。

她介紹,舉辦全國法院未成年人權益司法保護優秀微電影評選,將校園欺凌、留守兒童保護、性侵犯罪、家庭保護、未成年人特色審判工作等內容的微電影向社會展播。以生動的故事和動漫的形式向全國少年兒童普及法律常識。加強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司法宣傳,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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