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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雲網評特約評論員 渝西鋒光
日前,上海浦東警方成功偵破一起生產、銷售添加違禁成分減肥類食品案件,抓獲生產人員26歲女子曾某某,及銷售人員26歲女子周某某、30歲女子郭某某等32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記者瞭解到,警方通報提及的30歲女子郭某某就是2019年7月13日刑滿釋放的郭美美。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報道稱,“郭美美被抓原因系其明知減肥類食品中添加了違禁成分,但仍在直播間和微信裏銷售該減肥類食品”。據瞭解,郭美美涉嫌違法銷售的減肥類食品中含有違禁成分西布曲明,國家有關部門早在2010年就發佈通知,明確規定停止西布曲明製劑和原料藥在我國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曾經“高調炫富”成為網紅、因犯開設賭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的郭美美,這次牽涉案件仍在偵辦審理當中,其再次被抓給人們最清晰的警示:網絡空間絕非法外之地,不管名頭多麼響、影響力多麼大的“網紅”,都要依法從事網絡直播、銷售活動,決不能能有任何僥倖心理試圖鑽法律監管空子;否則,任何以身試法行為都將付出沉重成本代價。
因在直播間和微信銷售明知有違禁成分的減肥類食品,郭美美此番被抓,應當被注意的還有相關網絡直播運營機構及應用平台。根據媒體報道,上海浦東警方已經抓獲的涉案人員當中,包括生產人員、銷售人員共32人。除此之外,社會公眾或還關心的是,為郭美美等人提供網絡直播的平台運營機構,以及報道中提及被郭美美用於銷售渠道的微信方面,是否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據國家有關部門日前發佈的《網絡交易監管管理辦法》明確,“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依法履行網絡交易平台經營者的義務”“平台要對平台內的經營活動建立檢查監控制度,並對違法行為及時處置和報告”……《網絡交易監管管理辦法》尚未正式施行,但是“郭美美再次被抓”,足以警醒網絡平台強化監管責任,不能對網絡平台上的違規行為聽之任之熟視無睹。
2019年7月,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的郭美美刑滿釋放;出獄不到兩年,郭美美涉嫌銷售含違禁成分食品被刑事拘留……“郭美美再次被抓”之所以將引發社會輿論廣泛關注,主要就在於她的“高調炫富”“銷售違禁成分食品”等不當行為,對於廣大青少年樹立正確人生觀、價值觀,有着極為重要的現實警示作用。避免重走“郭美美們”之覆轍與彎路,當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序良俗,倍加珍惜求知求學和成長成才的寶貴機會,不枉青春、不負韶華,努力成為一個對國家有用、對社會有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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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雲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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