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Bigbang李勝利稱“將上訴”:一審被判3年實刑、11億多罰金

由 撒宏才 發佈於 綜合

男團 Bigbang 成員出身的勝利因涉嫌性招待、業務貪污等 9 項罪名,最終被判處 3 年有期徒刑,並追繳 11 億 5690 萬韓元罰款。韓娛沒有圈獲悉,對於這樣的審判結果,勝利方面表示“有上訴計劃”。

 

本月 12 日,在京畿龍仁市地上作戰司令部普通軍事法院進行了“勝利案”的一審公開宣判,最終勝利被判處 3 年有期徒刑,追繳 11 億 5690 萬韓元的罰金,並被當庭拘留。韓娛沒有圈獲悉,由於是被判實刑,是否要上訴這點也成為了大家關注的焦點。

本月 18 日,勝利的法律代理人方面面對媒體“是否要上訴”的詢問,簡短地表示“有上訴計劃”。

 

據悉,目前還沒有提交上訴書。根據現行軍法中的實刑或宣判罰款事案以及制度規定,只有在判決之日起 10 日內向法院提交管轄官確認書,才能向被告人發送判決副本,被告人在收到判決副本之日起 7 日內可以提起上訴。

在宣判時,勝利距離退伍不過一個月的時間,由於有期徒刑的判決,勝利被保留了退伍。雖然以未決犯身份被拘留的這段時間也被計算在服役期內,但提起上訴的日期仍在退役日之前,因此二審判決依舊是在高等軍事法院進行。

 

另一方面,韓娛沒有圈獲悉,在一審公開宣判中,裁判部就勝利性交易、性招待、貪污、特殊暴力教唆、習慣性賭博等一共9 項罪行做出了3 年有期徒刑、追繳 11 億 5690 萬韓元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