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現場|男子調解書上簽字承諾替姐還債又反悔?法官找上門督促還錢

被執行人石某在生效法律文書上簽字,承諾替姐姐還錢,之後又後悔,玩起了失蹤……4月2日,北京房山法院執行局法官接到申請人線索,稱被執行人正在公墓附近經營一家殯葬用品店,於是趁着清明節殯葬行業生意正忙,法官來到房山區靜安公墓附近,尋找被執行人石某。

壹現場|男子調解書上簽字承諾替姐還債又反悔?法官找上門督促還錢

據瞭解,石某和其姐姐合夥做生意,以經營週轉為由,向王先生借走了4萬元,並由石某在借條上簽字。後來因為石某姐姐不能如期還錢,王先生便將對方告上了法庭。

此後通過法院調解,石某主動表示,願意代替姐姐向王先生還款4萬元。2020年12月1日,雙方達成和解,並由法院出具民事裁定書。但在履行過程中,石某突然反悔,稱“這筆錢不僅用於我,而是我和我姐姐、姐夫共同使用,不該由我一個人還。”

但法律不是兒戲,法律文書已經生效,石某已經自願在上面簽字,成為了唯一的被執行人,就只能由他履行義務。

法官説,接到這個案子後,給被執行人石某發放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並多次進行電話溝通,傳喚其到庭報告財產,但石某一直推託,稱自己不在北京,也拒絕配合報告財產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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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清明節前,申請人向法院提供線索稱,稱石某正在北坊村附近路口臨時經營一家售賣殯葬用品的小鋪子,不過,因為這種鋪子流動性大,店主也時常可能不在,所以不太確定能否找到石某。

為了這麼一個飄渺不定的線索,法官還是在4月2日,前往北京市房山區北坊村。在靜安公墓附近的一個路口,法官找到了被執行人石某的小鋪子。記者在現場看到,這間小鋪子實際上只是用建築工地的藍色鐵皮圍擋,臨時圈出來的一塊地,在其中經營。外圍沒有招牌,沒有編號,只開了僅供一人出入的小門,十分隱秘。

走近看,小鋪子裏擠滿了前來購買祭祀用品的客人,被執行人石某在人羣中忙着招呼、收款。他見到法官來了,也並沒有表現出驚訝,讓步請法官進去。

但為了不耽誤石某做生意,法官和法警在一旁靜待,等客人走的差不多了才開始瞭解情況。

石某説,這錢借來以後,表面上説是他和姐姐共同經營買賣,但實際上,他自己也只是個幫忙的,並不參與經營與分成。如今錢還不上,自己也和姐姐也產生了矛盾,再讓他替還錢,心裏多少也有些委屈,“而且這(殯葬用品)店也不是我的,我也是臨時幫忙,平時就打個零工。”

“法律文書已經生效,你也簽了字,這不是兒戲,不能輕易反悔。如果你和你姐姐有矛盾,或者你認為這筆錢應該由你們兩個平攤,那你可以選擇去法院起訴她。”之後,法官對石某進行了勸誡,並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書的後果。

石某當即承諾,“12號,4月12號前我把錢湊上,還給他。”

法官提示,民間借貸中很多人會選擇通過調解解決糾紛,但也有人認為調解的法律強制性會低於判決。而實際上,不論是通過法院或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一旦在和解書、調解書上籤了字,都是要承擔相應法律後果的。所以在簽字之前,當事人一定要確認好自己的責任和義務,不能輕易反悔或否認,更不可能輕易逃脱這份法律責任。

文/王浩雄

編輯/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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