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檢察日報、大洋視頻
山東省紀委監委12月7日發佈通報,山東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李少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經山東省委批准,山東省紀委監委對李少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少華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案件訴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少華嚴重違反黨的羣眾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省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並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少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今年6月9日,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山東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原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李少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山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李少華曾當了5年山東省檢察院反貪局局長,後當了12年山東省檢察院副檢察長。
據官方簡歷,李少華生於1954年7月,1970年12月參加工作,曾任山東省檢察院刑事檢察處副處長、反貪污賄賂局副局長等職。
1997年,李少華任山東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反貪污賄賂局局長,2001年12月任山東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次年4月卸任反貪局局長職務,2006年同時擔任正廳級檢察員。
2009年,李少華任山東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正廳級)。
2013年,李少華調任山東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17年任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2018年2月退休,至今年6月被查。
曾從貪官妻子入手查獲贓物
李少華從事多年反貪工作,曾有媒體報道李少華的辦案經歷。
2010年12月,山東省東營市原副市長陳興鑾因受賄、貪污、挪用公款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在此案的偵破環節,辦案人員在搜查陳興鑾的家中和辦公室中搜查後發現,其妻徐亞麗竟然連一枚金戒指都沒有,家中也沒有多少存款和現金。
正當辦案沒有進展時,李少華決定,改變偵查方向,從陳興鑾的妻子徐亞麗處打開缺口。經過對其反覆講解政策,徐亞麗交代,陳興鑾的涉案錢款都在黃島。
後來,在陳興鑾黃島的兩套房屋中,辦案人員發現了大量購物卡、金銀珠寶等貴重物品,以及近百個裝着現金的信封。
此案辦結後,李少華在接受《人民法院報》採訪時説:“查辦陳興鑾案,顯示了黨和政府懲治腐敗的決心。不管什麼人,不管職務有多高,功勞有多大,只要觸犯了法律,就會受到查處,決不手軟。任何心存僥倖、鋌而走險、以身試法的腐敗分子,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和制裁。”
如今,李少華自己成了反面教材。
李少華簡歷
李少華,女,漢族,1954年7月生,江蘇邳州人,本科學歷,1970年12月參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省檢察院刑事檢察處副處長、反貪污賄賂局副局長等職。
1997年5月任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反貪污賄賂局局長;
2001年12月任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反貪污賄賂局局長;
2002年4月任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2006年12月任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正廳級檢察員;
2009年4月任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正廳級);
2013年1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2013年3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17年2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
2018年2月退休。
(山東省紀委監委)
來源:中國基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