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斑馬線,有“禮”更有“法”

由 頻長志 發佈於 綜合

6月14日晚,一條可發光的智慧斑馬線在安徽省六安市城區梅山南路與長安路交叉口閃亮上崗,為行人安全過馬路保駕護航。該設備與交通信號燈同步聯動使夜晚的人行道更加醒目,提示機動車減速慢行禮讓,警示行人按交通信號燈安全通行。田凱平攝(人民視覺)

志願者、文明引導員在北京市海淀區黃莊路口引導行人、非機動車文明出行。北京市交管局供圖

在江蘇省泗洪縣城區長江路,一輛小轎車正在等待一名環衞工人從斑馬線上走過。許昌亮攝(人民視覺)

小小斑馬線,一頭連文明,一頭牽安全。隨着全社會汽車保有量不斷增加,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成為道路安全的一個頑疾,影響着行人的安全出行。近年來,全國各地陸續開展“禮讓斑馬線”行動,推動禮讓行為入法,禮讓斑馬線的意識逐漸深入人心,交通更加有序,行人更加安心。

禮讓斑馬線,不僅關乎“禮”,更是“法”的體現。一方面,需要喚醒每個人的行為自覺,做到文明駕駛、文明出行,共同呵護斑馬線上的文明與安全;另一方面,通過完善立法、嚴格執法等,讓所有交通參與者遵守交通法規。

禮讓是機動車的法定義務

斑馬線是保護行人、降低事故風險的生命線,也是體現一個城市良好形象的文明線。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由這條線引發的衝突時有發生。

之前一段“萌娃當街踹車”的視頻被網友紛紛點贊,至今讓人記憶猶新。視頻中,一輛白色轎車撞倒了在斑馬線上正常行走的母子,小男孩爬起來攙扶媽媽後,對着車頭生氣地踢了一腳。這一腳,踢出了多少曾遭遇此類事件的行人心聲。

近年來,機動車與行人在斑馬線上發生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數。其中,機動車行經斑馬線不減速、不停車是主要原因。公安部交管局的數據顯示,去年1—10月,機動車肇事導致的傷亡事故中,12.24%是由於未按規定讓行,居十大危險駕駛行為之首。“機動車對斑馬線視而不見,不僅踐踏了城市的‘文明線’,也嚴重威脅到行人的生命安全。”北京律協交通管理與運輸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黃海波説。

在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顧大松看來,機動車不禮讓行人反映出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的淡薄以及對斑馬線通行規則的不熟悉。“此外,部分行人闖紅燈、橫穿馬路等行為也大大增加了交通安全隱患。”

斑馬線不僅是生命線、文明線,更是法律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但黃海波也擔憂,在一些地方,有限的執法力量未對這類交通違法行為實現執法全覆蓋。

從法律規定來看,“禮讓斑馬線其實是機動車駕駛人的法定義務。”顧大松認為,準確來講,應該是“法讓斑馬線”。無論是“禮讓”還是“法讓”,其背後體現的都是“以人為本”的道路交通治理觀。他表示,長期以來,很多人將機動車“優先通行”視為理所當然,但實際上,當“人”和“車”遇到具體衝突時,路權分配的指導原則是行人優先於非機動車、非機動車優先於機動車,行人享有優先通行權。

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李巍濤也表達了類似觀點,“在交通出行中,保護行人、非機動車安全順暢通行是第一位的。尤其是行人,在公共道路交通環境中處於弱勢,更加需要保護,這也是立法傳遞的價值導向。”

多措並舉促進“車讓人”

從2017年開始,根據公安部統一部署,各地開展了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違法行為的集中整治。2018年,公安部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治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推動在全國開展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治理。

海淀區黃莊路口是北京首批挑選的118個交通文明示範路口之一。該路口位於中關村大街與海淀南路、知春路的交叉處,周圍學校、醫院、商場多,又臨近地鐵換乘站,車流、人流較為密集。

北京交管局海淀交通支隊中關村大隊付雲輝大隊長基本每天都在路口執勤。他告訴記者,經過前期宣傳與專項整治,機動車駕駛人禮讓斑馬線的習慣逐漸養成。“以前這個路口,半小時就有十幾起不禮讓行為,現在少多了。”

據統計,不禮讓行為主要集中在右轉道口和沒有交通信號的人行橫道前。典型行為有:從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隊伍中強行穿插,造成行人行進中斷或逼停行人;採取突然加速的方式繞過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等。“在通過斑馬線前,機動車駕駛人首先要減速,然後左右觀察,看是否有行人正在通行。如果繼續通過有可能影響行人通行,應停車讓行。”付雲輝説,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用手勢來示意行人通過。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明確了機動車駕駛人違反交通法規的處罰措施。“我們視情況對不禮讓的司機進行處罰。如果情節輕微,比如讓了沒讓到位,一般是警告;如果嚴重妨礙行人通行,則罰款200元,記3分。”付雲輝表示,處罰的同時會對司機批評教育,確保下次不再犯。

“走啦!走啦!”斑馬線旁身穿藍色馬甲的志願者王師傅正在引導行人。只見他一會兒向機動車舉起“禮讓行人”的標識牌,一會兒引導行人、非機動車過馬路,忙得不亦樂乎。王師傅退休多年,在他心裏,當志願者是發揮餘熱。“我就住附近,以前很多司機過路口從不看斑馬線,行人過個馬路提心吊膽。現在文明多了,出行更安心了!”

在浙江杭州,600多個主要路口劃定5米或9米的“黃色網格線”,讓司機能提前剎車減速,也能讓行人提前做好準備,儘量避免車輛對行人造成傷害;在廣西南寧,以公交車、出租車行業作為示範帶動,並將每年9月確定為“禮讓斑馬線”活動月;在遼寧大連,LED宣傳屏發佈文明禮讓、違法抓拍信息,在人流較密集處安裝語音提示系統,提醒司機自覺禮讓。

禮讓的成效如今開始顯現。以浙江為例,去年全省發生在城市道路斑馬線上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較2019年下降15.8%,發生在公路斑馬線上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下降29.6%。有關數據測評顯示,禮讓斑馬線對提升通行效率也有正向作用,多個城市通勤日高峯擁堵程度下降、高峯平均車速小幅上升。

推動禮讓斑馬線常態化

為了使禮讓斑馬線常態化長效化,除了定期開展整治,多個省區市對禮讓斑馬線進行立法。《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明確,機動車不按規定禮讓、避讓行人的,由交管部門依法處罰。在廣東深圳,依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若機動車未按規定禮讓斑馬線,則要面臨罰款500元、記3分的嚴厲處罰。

“治理初期,嚴格的立法與執法必不可少。但從長遠看,也需要藉助必要的技術手段對違法行為進行監管。”付雲輝介紹,北京最近升級了464處路口的“電子警察”,如果機動車被拍到未禮讓斑馬線,駕駛人將面臨處罰,“這種非現場執法是現場執法的有益補充,有助於禮讓斑馬線的常態化治理。”

禮讓是為了保障行人出行安全,在實踐中不能僅要求機動車禮讓,行人、非機動車也要參與其中,收起自己的“任性”。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行人、非機動車違反道路通行規定的,也應接受處罰。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對此,黃海波建議,各地在立法或完善相關法規時,對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等行為應同步治理。

由被動遵守到主動禮讓,是文明習慣養成的過程,需要全社會持續宣傳與引導。“雖然在網上已經有很多指導如何禮讓的動畫,但仍有不少司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駕駛人知道去讓,但並不一定了解如何正確禮讓。”黃海波表示,要採取多種方式對機動車駕駛人進行教育引導,從源頭抓起,讓每一位司機瞭解正確禮讓的方法,並真正付諸行動。

同時,還應發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組織志願者、文明引導員等積極開展志願服務,鼓勵市民“隨手拍”舉報監督,共同治理斑馬線上的亂象。

除了對駕駛人引導之外,也要加強對行人的引導,尤其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顧大松建議,結合各地交通實際,完善標誌標線,科學設置人行橫道、交通信號燈。“比如在商業區、居民區、學校、醫院等交通聚集點附近道路,可適當增加過街設施數量,優化行人過街設施。再如對右轉車輛和直行行人、非機動車衝突嚴重的路口,可採取右轉專用信號控制;對行人過街距離較長的信號燈路口,可設置行人二次過街信號燈或合理延長過街時間,對行人流量較少的路段斑馬線,可採取行人請求式按鈕信號控制等。”(記者 史志鵬)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21年09月06日 第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