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外岡鎮城管中隊查獲了一艘涉嫌違法跨省運輸工程渣土的貨船,運輸量重達180噸。根據相關條例,外岡鎮城管中隊對當事人處以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日前,外岡鎮城管中隊接到舉報,在鹽鐵塘滬蘇省界葛隆段有一艘貨船涉嫌違法跨省運輸工程渣土,執法隊員立即趕往現場瞭解情況。執法人員登船後,要求當事人出示“渣土運輸處理證”,但對方閃爍其詞,最終承認沒有處理證。
經調查,該船舶從寶山區潘涇河某碼頭出發,目的地為江蘇太倉,裝載貨物全部為工程渣土,重達180噸。執法隊員初步判定,該船無合法手續,涉嫌無證運輸、擅自處置、跨省偷運等違法行為,當場對船舶實施暫扣。
“產生建築垃圾、工程渣土和泥漿的單位,應當向市容環境衞生管理部門申報產生量和處置方案,並取得處置證。運輸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承運未取得處置證的建築垃圾、工程渣土和泥漿。”執法隊員歐軻介紹。依據《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條例》和《上海市市容環境衞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外岡鎮城管中隊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