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説國家賠償:平均獲得賠償金是申請金額的三分之一

10月30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與張玉環達成國家賠償協議,向張玉環支付國家賠償金4960521.5元。包含無罪羈押9778天(約27年)人身自由賠償金339萬元和精神損害撫慰金157萬元。

張玉環獲賠的496萬元國家賠償金,創下了目前國家賠償的紀錄。他也是目前公開報道中,無罪羈押時間最長的蒙冤者。張玉環大哥張民強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對於這一結果,張玉環及家人表示有些遺憾。按照此前張玉環申請的2234萬元國家賠償金,他最終只拿到了約兩成的賠償。

這其中的主要差異來自國家賠償中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也是各類冤錯案申訴賠償的焦點。張玉環此前申請的精神損害賠償金為1017萬元,最終僅拿到157萬元,未超過2019年金哲宏獲得的200.97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數説國家賠償:平均獲得賠償金是申請金額的三分之一

從公開報道中的典型國家賠償案件來看,當事人平均獲得國家賠償金總額僅為申請賠償金額的三分之一。其中獲賠比例最高的是呼格吉勒圖案,最終獲得了申請賠償金額的83%;獲賠比例最低的是佘祥林案,只獲得了申請賠償金額的7%。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449 字。

轉載請註明: 數説國家賠償:平均獲得賠償金是申請金額的三分之一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