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兩車”
近日,記者在新餘市仰天崗東大道一路口看到,新餘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鐵騎隊隊員正在對駕乘摩托車、電動車加裝遮陽篷等行為進行整治。
據介紹,新餘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持續開展摩托車、電動車駕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非法加裝遮陽傘(雨篷)等違法行為集中查糾整治行動,重拳整治“兩車”亂象。
拆除遮陽篷
營造高壓嚴管態勢
今年以來,新餘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跟着違法走、跟着秩序走”的思路,對摩托車、電動車亂象整治工作進行謀劃,科學部署警力,突出整治重點,營造高壓嚴管態勢。
同時,結合全市道路交通形勢以及交通事故發案規律、車輛通行規律、交通違法規律等,制定下發《關於開展摩托車、電動車非法加裝遮陽傘(雨篷)專項統一行動的通知》,明確整治重點時段、重點路段、重點車輛、重點違法行為和工作要求等具體事項。
在深入開展“拆傘破篷”行動的基礎上,該支隊針對駕乘電動車、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行為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推動形成“應戴盡戴、戴好繫牢”文明出行氛圍。
源頭消除安全隱患
近期,新餘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聯合市市場監管局對城南電動車經營街32户銷售門店開展督導檢查,核實商家營業資質,核查車輛安全參數,檢查售賣頭盔、遮陽篷等情況,依法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36份,要求履行銷售經營主體責任,提示購車者申領辦理駕駛證、行駛證,為每輛銷售的電動車配送獲得安全認證的安全頭盔,從源頭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為消除管理漏洞和盲區,各大隊組織警力深入全市摩托車、電動車維修店,廣泛宣傳摩托車、電動車非法加裝遮陽傘(雨篷)的危害、後果和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要求店主遵法、誠信經營,不得給摩托車、電動車安裝遮陽傘(雨篷),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發生。針對外賣、快遞企業駕乘摩托車和電動車人員羣體大、出行頻率高等特點,各大隊不定時組織開展外賣等重點行業“一盔一帶”交通安全教育培訓,督促廣大外賣員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得非法加裝遮陽傘(雨篷),提升安全防範能力。
教罰相輔力求實效
新餘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聚焦城區羣眾駕乘摩托車、電動車出行規律,全面加強上下班高峯時間段、學生上下學集中時間段交通管控力度,分點、分片、分段,嚴查嚴處摩托車、電動車安裝遮陽傘(雨篷)等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糾正一起,及時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同時,延伸整治觸角,重點整治摩托車、電動車無牌無證、酒後駕駛、違法載人、不按交通信號通行、逆向行駛、駕乘人員不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
該支隊堅持“教罰相輔”原則,對非法加裝遮陽傘(雨篷)的駕駛人進行“面對面”宣傳教育,耐心講解非法加裝遮陽傘(雨篷)的危險性及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引導其積極配合交警工作,自覺參與拆除遮陽傘(雨篷)工作。
該支隊充分藉助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體平台,採取邀請媒體記者隨警採訪等形式,對摩托車、電動車典型交通違法行為、道路交通事故進行警示曝光,廣泛宣傳摩托車、電動車交通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引導廣大羣眾自覺抵制交通陋習。同時,發揮“一村一輔警”、農村“兩站兩員”以及交通志願者作用,定期組織民警、駐村輔警、勸導員、宣講員走進村鎮廣播站,利用農村“大喇叭”開展安全提示,提高農村羣眾交通安全意識。
◎文/圖 姜濤 張梅春 龔辰欣 新法制報記者黃建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