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洛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佈情況通報:
近日,針對網上反映“一男子不繫安全帶、拒付車費,自稱認識交警支隊長wang wei”的情況,洛陽市公安局立即成立督察、法制等部門組成的調查組,對該事件進行核實調查。
經查,11月25日15時許,視頻中男子武某南(男,63歲)飲酒後通過網約車平台在洛陽市西工區凱旋路附近搭乘出租車,因乘車地點存在偏差心生不滿,上車後拒絕系安全帶,並稱認識交警支隊長“wang wei”。搭乘至王城大道九都路口附近時,中途下車,且離開時拒絕支付6元車費(26日10時45分,通過網絡平台完成支付)。
11月26日,調查組對武某南進行了詢問,並查看了其手機、調取了出租車行車記錄儀視頻等。武某南表示通過媒體報道知道交警支隊支隊長的名字是王偉,但實際上並不認識。
關於“拒付車費”問題,因武某南26日上午支付了車費,公安機關對其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關於“不繫安全帶”問題,交警部門依法對其進行了處罰。對其行為造成的不良影響,武某南已書面寫出檢查並道歉。
微博截圖
來源:平安洛陽微博